开江县招商引资企业入驻普安工业集中发展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
收费单位 | 收费项目 | 收费环节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备注 |
县国土局 | 土地登记收费 | 土地登记 | 1000平方米以下企业、自收自支预算单位,100元/宗地,超过500平方米加收20元,最高不超过2万元 | 川价字非〔1991〕116号 | 免 |
土地证书费 | 证书办理 | 精装本(单位) 20元/证 | 川价费〔2002〕9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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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 | 配套费 | 建设许可 | 25元/平方米 | 川价费〔2001〕157号开价〔1998〕费字02号 | 免 |
垃圾处理费 |
| 1元/平方米 | 开江府发〔2008〕27号 | 免 | |
县房管所 | 房屋登记费 | 产权办理 | 550元/件 | 发改价格〔2008〕924号 | 减半收取 |
白蚁防治费 | 防治治理 | 七楼以下(含七楼)2元/平方米 | 达市发改审〔2011〕72号 | 减半收取 | |
八楼以上(含八楼)1.4元/平方米 | |||||
县水务局 | 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 | 水土保持 | 1.5元/平方米 | 财预〔2002〕58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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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工商局 | 企业登记费开业登记 |
| 最低额为人民币50元。注册资金总额在一千万元人民币以下注册资金总额 0.08%;注册资金总额超过一千万人民币超过部分0.04%;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 300元/户 | 价格〔1999〕1007号、〔1992〕价费字414号、财综〔2012〕97号 | 免征期自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
补(换)证、照及领取执照副本收费 |
| 补(换)证、照 50元/户 | |||
企业变更登记费 |
| 企业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的变更登记100元/次;增加注册资金(资本)总和未超过一千万人民币按增加部分0.08%;增加注册资金(资本)总和超过一千万人民币的按增加部分0.04% | |||
县质监局 | 代码证书正本 | 机构代码证办理 | 10元/本 | 发改价格〔2003〕82号 | 只收工本费 |
代码证书副本 | 8元/本 | ||||
技术服务费 | 90元/家 | ||||
县人防办 | 易地建设费 | 建设许可前 | 按建筑总面积40元/平方米 | 川发改价格〔2012〕383号 | 生产性厂房及其配套设施不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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