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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江县招商引资企业入驻普安工业集中发展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

来源:经开区     发布日期:2018-02-23     点击数: 人次

收费单位

收费项目

收费环节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备注

县国土局

土地登记收费

土地登记

1000平方米以下企业、自收自支预算单位,100元/宗地,超过500平方米加收20元,最高不超过2万元

川价字非〔1991〕116号

土地证书费

证书办理

精装本(单位) 20元/证

 川价费〔2002〕93号

 

县住建局

配套费

建设许可

25元/平方米

川价费〔2001〕157号开价〔1998〕费字02号

垃圾处理费

 

1元/平方米

开江府发〔2008〕27号

县房管所

房屋登记费

产权办理

550元/件

发改价格〔2008〕924号

减半收取

白蚁防治费

防治治理

七楼以下(含七楼)2元/平方米

达市发改审〔2011〕72号

减半收取

八楼以上(含八楼)1.4元/平方米

县水务局

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

水土保持

1.5元/平方米

财预〔2002〕584号

 

县工商局

企业登记费开业登记

 

最低额为人民币50元。注册资金总额在一千万元人民币以下注册资金总额 0.08%;注册资金总额超过一千万人民币超过部分0.04%;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 300元/户

价格〔1999〕1007号、〔1992〕价费字414号、财综〔2012〕97号

免征期自201311日至20141231

补(换)证、照及领取执照副本收费

 

补(换)证、照  50元/户

企业变更登记费

 

企业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的变更登记100元/次;增加注册资金(资本)总和未超过一千万人民币按增加部分0.08%;增加注册资金(资本)总和超过一千万人民币的按增加部分0.04%

县质监局

代码证书正本

机构代码证办理

10元/本

发改价格〔2003〕82号

只收工本费

代码证书副本

8元/本

技术服务费

90元/家

县人防办

易地建设费

建设许可前

按建筑总面积40元/平方米

川发改价格〔2012〕383号

生产性厂房及其配套设施不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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