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评定李科、周正良、罗永红同志为烈士的批复
成都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报请评定李科、周正良、罗永红同志为烈士的请示》(成府〔2019〕10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李科,男,汉族,1985年8月出生,重庆市忠县人,生前系大邑县公安局西岭派出所副所长;周正良,男,汉族,1980年2月出生,四川大邑县人,生前系大邑县公安局西岭派出所辅警;罗永红,男,汉族,1983年5月出生,四川大邑县人,生前系大邑县公安局西岭派出所辅警。2019年8月20日凌晨,大邑县普降暴雨,辖区西岭镇主要河道水位上涨、部分道路塌方、多处房屋受损,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接到上级救援指示后,面对重大险情,李科、周正良、罗永红3名同志不顾生命危险,及时前往营救,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英勇牺牲。
根据《烈士褒扬条例》(国务院令第718号)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省政府评定李科、周正良、罗永红同志为烈士。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