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变更凉山州大桥水库灌区二期工程项目法人的批复
凉山州人民政府:
你州《关于变更大桥水库灌区二期工程项目法人的请示》(凉府〔2019〕55号)收悉。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传统基础设施领域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工作导则〉的通知》(发改投资〔2016〕2231号)要求,同意凉山州大桥水库灌区二期工程项目法人由四川省凉山州大桥水电开发总公司变更为凉山州大桥水库灌区二期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20年1月3日
凉山州人民政府:
你州《关于变更大桥水库灌区二期工程项目法人的请示》(凉府〔2019〕55号)收悉。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传统基础设施领域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工作导则〉的通知》(发改投资〔2016〕2231号)要求,同意凉山州大桥水库灌区二期工程项目法人由四川省凉山州大桥水电开发总公司变更为凉山州大桥水库灌区二期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20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