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4季度)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和《四川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的要求,对开江县主城区供水的用户水龙头水质进行了卫生质量监测,现将监测结果公告如下:
第四季度对开江县主城区新宁镇、普安镇共6个点的末梢水进行了卫生质量监测,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5750.2-2006)采集、检测,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评价,采集水样6份,合格6份,合格率100.00%,符合卫生质量标准。
附件:开江2017年城市用户水龙头水质卫生监测结果报表 (4季度)
开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8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