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全面落实湖长制的实施意见》(开委办发〔2018〕31号)文件精神,为强化梅家乡湖(库)长制责任,确保湖(库)长制工作的有力推进,现将梅家乡乡、村级湖(库)长人员公示如下:
一、梅家乡乡级湖(库)长人员名单:
第一总湖(库)长:黄 进 党委书记
总湖(库)长: 耿川江 党委副书记、乡长
湖(库)长: 付冠宁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乡长
二、梅家乡村级湖(库)长人员名单:
第一湖(库)长:刘开生 老山村支部书记
湖(库)长: 唐明统 老山村村主任
中共开江县梅家乡委员会 梅家乡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