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袁小华)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19-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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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小华因保管不善,将产权证:川(2013)开江县不动产权02346-2号房产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办,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开江县国土资源局

2019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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