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镇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来源:新宁镇
发布日期:2019-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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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我镇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更新政府公开信息,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我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初详细安排部署了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镇党委书记吴昌波、镇长罗建敏同志任组长的新宁镇政府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负责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力推进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工作内容、责任部门、责任人“三落实”专人负责制。

       (二)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制定和完善了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建立了“主要领导主要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并严格组织实施,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所需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三)规范程序,丰富内容。依据《条例》和开江县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要求,进一步明确了我镇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并通过多种形式实现信息公开。除在县政府网公开信息外,还与新闻媒体保持密切的联系,结合镇、村(社区)干部会议、院坝会、座谈会、测评会、短信台等保证群众关心的信息能及时向社会大众公开。
  (四)组织培训,强化宣传。认真组织镇、村(社区)干部学了《条例》,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有了明确的了解,增强了对《条例》重要意义的认识和贯彻落实《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并广泛开展了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墙报、横幅、宣传栏等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群众学《条例》、熟悉《条例》、用好《条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为《条例》的实施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在开江县政府网上主动公开和更新政府信息共104条,更加充分地发挥了信息公开的作用,更好的让群众了解了我镇最新的工作动态,为构建幸福新宁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机制和程序。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按照“谁公开谁审查、事前审查、依法审查”的原则,对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否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个人隐私及其它敏感信息进行审查,做到了重大信息不经党政领导集体研究不公开,一般业务信息不经分管领导同意不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度我镇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我镇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8年度全镇各级各部门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申请。
       六、存在问题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与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公众参与度不高,便民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的日常性工作,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三是宣传普及不够。信息公开面对社会宣传力度不够,公众对本镇有关信息的知晓率不高。

       七、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信息公开督查,切实保证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二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立长效机制,通过规范和完善制度,为信息公开的畅通提供有力保障。

  三是把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进一步规范信息内容,加大网络、报刊等宣传力度,切实做到信息公开透明。

 

 

开江县新宁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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