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安监局严把煤矿企业复产复工关
来源: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9-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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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严格煤矿企业复产复工程序。2月18日我局召开全县煤矿企业复产复工专题会议,邀请了川东分局和市应急管理局领导参会并作出重要指示,坚持成熟一个,复产复工一个,达不到安全条件,绝不复产复工。

二是严格资质审查。对煤矿企业“三五”及专业技术人员提交的任职文件、学历、工作经历等一一审核把关,并统一集中进行能力知识闭卷考试,严防因人员配备不足,人证不统一、考试不过关而启动复工复产工作。目前,共责令企业更换管理人员4人,补考7人。

三是严格煤矿企业入井侦察。在煤监、煤行执法人员的监督下开展入井侦察并提前报备。截至目前,全县4家煤矿企业进行了入井侦察。

四是严格隐患排查。县复产复工办邀请专家组成员,对煤矿企业开展隐患排查,煤矿企业根据专家意见书,按照隐患整改“五定”原则和县政府“五定”(定范围、定时限、定下井人数和班次、定火工产品数量、定工程煤量)要求,结合自查隐患,编制隐患整改方案报县安监局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展隐患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全县1家煤矿企业开展了隐患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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