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管委会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来源:经开区
发布日期:2018-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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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二)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和修改普安工业集中发展区的经济发展和年度计划,经审查批准后组织实施;(三)协助编制普安工业集中发展区建设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意见,报经批准后具体组织实施;(四)负责普安工业集中发展区内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管理;(五)制定普安工业集中发展区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六)协调管理有关部门(单位)在普安工业集中发展区内派出机构或办公点;(七)对普安工业集中发展区内企业进行引导服务,保护投资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八)负责普安工业集中发展区内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等社会事务;(九)开展并落实招商引资工作;(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新开工项目 8 个,建成投产5个,解决就业人口2500人。入园项目前置审查率100% ,目前标准化厂房入驻率100%,基础设施投入 5亿元,土地储备面积400亩,园区经济呈快速增长态势,经济聚集示范作用更加明显。

二、部门概况

普安工业园区是一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本年收入合计582.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82.99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582.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38万元,占13.9%;项目支出501.61万元,占86.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82.99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63.48万元,下降79.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2.9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463.48万元,下降79.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2.9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资源勘探信息支出562.26万元,占96.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4万元,占1.85%;医疗卫生支出3.39万元,占0.59%;住房保障支出6.5万元,占1.1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资源勘探信息支出:支出决算为562.26万元,完成预算516.5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项目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支出决算为10.8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支出决算为3.3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1.3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2.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8.76、津贴补贴0.84万元、绩效工资22.3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8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39万元、住房公积金6.5万元等。  公用经费8.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12万元、印刷费2.06万元、水费0.05万元、电费0.3万元、邮电费0.35万元、差旅费3.76万元、租赁费0.18万元、会议费0.32万元、公务接待费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5万元,占93.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万元,占6.2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16年没有变化。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20人次(不共计支出0.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开展迎检活动用餐。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无变化。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66万元。主要用于针式打印机和复印件。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资金420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83分,存在的问题:综合管理欠佳。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管理,及时分配,并及时进行公开。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得分
部门决策(25分)目标任务(15分)相关性(5分)4
明确性(5分)4

合理性(5分)4

预算编制(10分)测算依据(5分)3
目标管理(5分)4

综合管理(30分)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1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中期评估(2分)执行中期评估(2分)1
绩效监控(5分)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1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2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资产管理(6分)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1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2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2

内控制度管理(2分)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1
信息公开(6分)预算公开(2分)2
决算公开(2分)2

绩效信息公开(2分)1

绩效评价(5分)绩效评价开展(2分)1
评价结果应用(3分)2

部门绩效情况(45分)履职成效(20分)新开工项目8个10
建成投产5个10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5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5

人才培养(5分)4

满意度(10分)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3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3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4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本部门对日常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得分为89分,存在的问题:监督力度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管,督促项目及时完成,早日产生效益,为开江工业经济服务。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分值得分
(20分)项目决策(10分)科学决策必要性(政策依据)55
可行性(政策完善)55

(10)绩效目标    明确性55
合理性55

(10分)项目管理(7分)资金管理资金分配32
资金使用44

(3分)项目执行执行规范33
(特性指标70分)项目绩效  (20)项目完成完成数量55
完成质量53

完成时效53

完成成本54

(50分)项目效益经济效益(可选项)4010
社会效益(可选项)10


生态效益(可选项)5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10


公平效率(可选项)5


使用效率(可选项)5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10

总分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7年决算公开表最新版.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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