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农业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19-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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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编制开江县农业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农业局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通过开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kaijiang.gov.cn)全文公开。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开江县农业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开江县新宁镇西大街330号;邮编:636250;联系电话:0818-8222641;电子邮箱:1738349818@qq.com)。

一、概述

2018年,县农业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及其《实施细则》和各级《实施意见》、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精神,按照国家和省、市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程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县农业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副组长的县农业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信息发布制度。严格落实《条例》规定,规范县农业局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层层审核,严格把关,防止在信息公开过程中泄露国家秘密和其他不应公开的信息。及时上传相关信息,确保群众能在最短时间了解到政府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三)全面加强督促检查。县农业局以开展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为契机,严格按照指标项目标准,深入开展网站的自查整改工作。针对检查出的相关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了整改,进一步提升了网站建设水平。根据自查整改情况显示,县农业局网站不存在“僵尸”和“睡眠”现象,能够正常访问,重点栏目的信息都能按时更新,部分栏目已重新升级整合,信息发布审核和保密审查机制健全,网站的运行和维护责任到岗到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信息主要类别。我局主动公开信息主要为县农业局机构设置及领导班子成员信息介绍、分工情况;“三公”经费、预决算等;日常工作动态及会议召开情况、民生信息、年度工作总结及计划;党风廉政建设及其他建设情况;部门文件、公示公告、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内部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是在开江县政府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8年县农业局主动公开信息52条。部门动态20条,公开文件10条,财政信息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度县农业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未发生此类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的事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县农业局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县农业局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

(一)加强学习。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具体要求,加强对政务公开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学习,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专业化水平,切实保证信息公开及时、全面、准确。

(二)完善制度。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认真研究制定全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分解细化工作措施,落实责任主体,明确工作时限。不断完善政务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力度。深入开展基层政务公开,积极探索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体制机制,努力提高基层政务公开和办事服务水平,为信息公开的畅通提供有力保障。

(三)强化公开。全面落实《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及其《实施细则》和各级《实施意见》精神,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行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有序拓展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信息作为公开重点,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开江县农业局      

2019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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