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文物管理所2018年部门预算及编制说明
来源:县文体旅游局
发布日期:2018-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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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预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单位概况

开江县文物管理所是开江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的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文物法》以及有关条例,制定全县文物事业发展规划以及文物遗产管理、普查、申报、保护的办法和措施。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文管所一般收入预算总额为67.3737万元。一般收入预算总额较2017年增加10.712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10.7128万元。
  2018年文管所支出预算总额为67.3737万元,其中:工资和福利支出53.737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036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支出预算总额较2017年增加10.712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预算增加10.7128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文管所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更好地为参观者服务。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文管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劳务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辖区内文物保护的各项支出等。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3737万元,主要用于文管所工资福利支出(含基本工资、绩效津补贴、社会保障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含办公费、劳务费、差旅费、公务接待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独子费)。
  (二)其他项目支出 10万元,用于2018年文物保护支出。

四、运行经费情况

运行经费3.6万元,主要用于2018年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经费。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公务接待费0.054 万元,较2017年预算数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厉行节约,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0万元。 

2018年未安排购置公务用车。

1.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年初预算未安排政府采购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我单位房屋类资产共计610平方米,价值28.63万元,车辆共计0辆,价值0万元。

3.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我单位重点项目预算为文物保护项目,共计资金10万元,绩效目标为完成我县辖区内10处文物保护标志的安装,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每月的安全检查。更好的保护我县境内的文物遗产。

名词注解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地方公共财政收入,是指实施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后,各级财政部门依法组织纳入本地区(或本级)预算管理的各项收入,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即地方公共财政支出,是指通过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相关支出。

3.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附件:县文物管理所2018年预算公开表

县文物管理所2018年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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