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政法委2017年部门决算及编制说明
来源:县委政法委
发布日期:2018-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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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部署,对全县政法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组织、协调、督查、指导本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政法维稳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

2、组织、协调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推动建设平安开江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

3、督促指导全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协调解决维护稳定工作中的重大、疑难和复杂问题。组织开展对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化解工作,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开展调查研究,为县委县政府和县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决策提供依据。全面掌握全县维护稳定工作情况,整合维护稳定工作信息资源,对有关维护稳定工作信息进行分析研判、分流处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维护稳定工作处置预案,督促、检查维护稳定工作责任和措施的落实,有效预防各种突发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协调处理各种突发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建立、完善维护稳定工作制度,总结推广维护稳定工作经验。 

4、检查政法各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情况,研究制订公正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5、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加强相互配合。

6、负责协调、指导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决策部署,重点协调、推动涉及多个部门的社会管理重要事项的解决;对各地、各部门开展社会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负责了解、掌握全县社会管理工作情况,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在社会管理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拟定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具体措施;引导和促进各类社会组织增强社会服务功能,动员和组织群众依法有序参与社会管理,负责指导基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协调、指导社会管理制度建设。

7、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措施,协助县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县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和乡镇政法干部;协助纪委、监察部门查处涉及政法部门领导干部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研究和加强政法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

8、负责督促、检查和考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指导乡镇政法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建设平安开江工作。

9、办理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党委政法委、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县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以来,面对严峻复杂的社会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发展任务,我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年初对政法工作提出的总要求,紧紧围绕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以服务社会经济发展为中心,全力以赴抓好维护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司法体制改革及政法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和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部门概况

县委政法委与县委维稳办、县综治办合署办公,委机关辖政治处、办公室、执法督查督办室、政法纪工委、国安办等5个内设机构和1个下属事业单位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经及1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县法学会。全委(含综治办、维稳办、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编制22人,实际在职17人,退休人员7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预算收入207.23万元,上年额度返还29.32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结转1.45万元,项目支出结转27.87万元),全年收入总额236.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6.55万元,占100%。

2017年实现支出236.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2.04万元,占85.41%;项目支出34.51万元,占14.5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07.23万元,支出236.55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0.10万元,下降22.48%;

支出减少10.94万元,下降4.4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6.5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60.10万元,下降22.4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6.5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收入支出188.01元,公共安全收入支出6.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5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1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事务机构事务(款)中行政运行:支出决算为138.65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决算为2.87万元,完成预算100%;专项业务:支出决算为25.00万元,完成预算100%;事业运行:支出决算为21.50万元,完成预算100%。

2.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决算为6.64万元,完成预算100%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53万元,完成预算100%。

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5.08万元,完成预算100%;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81万元,完成预算100%。

5.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支出12.1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2.0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1.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6.39万元、津贴补贴50.80万元、奖金4.00万元、绩效工资11.4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9.5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57万元、生活补助3.87万元、奖励金1.60万元、住房公积金12.11万元。

  公用经费30.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93万元、印刷费1.86万元、水费0.56万元、电费0.45万元、邮电费0.51元、物业管理费0.65万元、差旅费8.58万元、维修(护)费0.94万元、租赁费1.34万元、会议费0.84万元、公务接待费0.41万元、劳务费0.93万元、工会经费2.95万元、福利费0.7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8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23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41万元,完成预算45.5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接待批次人数减少。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本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三)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0.41万元。2017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上级工作督查用餐费等。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04万元,下降8.89%。主要原因是接待批次人员减少。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76万元,比2016年减少8.65万元,下降21.95%。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增加购置办公设备等。授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委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2个,涉及财政资金34.51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2分,存在的问题:一是预算经费支出功能科目与支出功能科目存在差异;二是未严格按项目资金用途使用资金;三是部门决算上报处理效率还待提升。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相应制度建设和规范账务管理。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得分
部门决策(25分)目标任务(15分)相关性(5分)5
明确性(5分)5

合理性(5分)5

预算编制(10分)测算依据(5分)5
目标管理(5分)5

综合管理(30分)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1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1

中期评估(2分)执行中期评估(2分)2
绩效监控(5分)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1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2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1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1

资产管理(6分)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1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1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1

内控制度管理(2分)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1
信息公开(6分)预算公开(2分)2
决算公开(2分)2

绩效信息公开(2分)2

绩效评价(5分)绩效评价开展(2分)2
评价结果应用(3分)2

部门绩效情况(45分)履职成效(20分)部门特性指标
维护社会稳定7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8

矛盾纠纷化解5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5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4

人才培养(5分)5

满意度(10分)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3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3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4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综治维稳大调解工作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得分为93分,存在的问题:一是安全稳定形势依然严峻。二是社会治理情况不容乐观。三是政法系统自身存在不足。下步工作措施:

一是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二是努力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三是扎实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四是营造优质经济发展软环境。五是打造坚强过硬政法队伍。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分值得分
(20分)   项目决策(10分)   科学决策必要性   (政策依据)55
可行性   (政策完善)55

(10)   绩效目标   明确性55
合理性55

(10分)   项目管理(7分)   资金管理资金分配33
资金使用44

(3分)   项目执行执行规范32
(特性指标70分)   项目绩效 (20)   项目完成完成数量54
完成质量54

完成时效54

完成成本54

(50分)   项目效益经济效益(可选项)40

社会效益(可选项)38


生态效益(可选项)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公平效率(可选项)



使用效率(可选项)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9

总分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事务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 (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事务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指:反映行政单位 (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事务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项)是指:反映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开展专项业务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事务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是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是指:  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 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是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是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8.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2.铁路护路经费:反映铁路护路队员误工补助。

33.综治维稳大调解经费:反映综治、维稳、大调解业务工作开支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中国共产党四川省达州市开江县委政法委员会(本级).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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