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住建局综合执法大队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来源:县住建局
发布日期:2018-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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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根据县委、县政府对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城建监察相关工作职责,城建监察大队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按照文明执法,依法行政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四川省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开展执法活动,对整个规划区内的工程建设(含市政建设等)活动进行了不间断的日常巡查。其主要职责是为城乡规划建设提供执法保障。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我大队共查处城市规划区违建95户,占地面积1.0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43万平方米,较2016年查处172户有大幅下降;按照法定程序视案情进度共计发出《停止施工通知书》51户,发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46户,发出《行政处罚告知书》39户,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38户,发出《催告书》38户,发出《强制拆除决定书》37户;组织了30次强拆行动,拆除违建31户,建筑面积4810平方米。有效遏制了私搭滥建、抢建行为,确保了县城总体规划的顺利实施。

二、部门概况

本单位隶属于开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没有其他事业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我大队本年收入合计150.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0.2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7年我大队本年支出合计169.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87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50.22万元、支总计169.87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了54.74万元、支出总计减少33.66万元,收入和支出分别下降27%和1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9.8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3.66万元,下降了1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9.8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支出137.23万元,占总支出的8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17万元,占总支出的9.5%,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17万元;医疗卫生支出7.20万元,占总支出的4.2%,其中行政单位医疗占5.5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占1.7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27万元,占总支出的5.5%,其中住房公积金占9.2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为0万元。

2.教育支出决算为0万元。

3.科学技术支出决算为0万元。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决算为0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决算为16.17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1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一致。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决算为7.20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占5.5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占1.7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一致。

7.城乡社区支出137.23万元,其中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37.2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一致。

8.住房保障支出9.27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占9.2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一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9.8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7.1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0.36万元、津贴补贴41.34万元、奖金1.74万元、伙食补助费0万元、绩效工资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6.1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30万元、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0万元、抚恤金0万元、生活补助0万元、医疗费0万元、奖励金0.12万元、住房公积金9.27万元、提租补贴0万元、购房补贴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等。  公用经费33.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02万元、印刷费0万元、咨询费0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0.05万元、电费1.43万元、邮电费0.71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4.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54万元、劳务费13.11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6.75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54万元,完成预算8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购物接待和节约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4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56万元。全部用于强制拆除违法建设时参与人员的盒饭。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0.31万元,增长136%。主要原因是加大了对违法建设的打击力度,增加了强拆违法建设的次数。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38万元,比2016年减少9万元,比2016年下降21%。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本部门没有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本部门没有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得分
部门决策(25分)目标任务(15分)相关性(5分)
明确性(5分)
合理性(5分)
预算编制(10分)测算依据(5分)
目标管理(5分)
综合管理(30分)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中期评估(2分)执行中期评估(2分)
绩效监控(5分)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资产管理(6分)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内控制度管理(2分)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信息公开(6分)预算公开(2分)
决算公开(2分)
绩效信息公开(2分)
绩效评价(5分)绩效评价开展(2分)
评价结果应用(3分)
部门绩效情况(45分)履职成效(20分)部门特性指标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人才培养(5分)
满意度(10分)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单位没有下属单位。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分值得分
(20分)项目决策(10分)科学决策必要性(政策依据)5
可行性(政策完善)5
(10)绩效目标    明确性5
合理性5
(10分)项目管理(7分)资金管理资金分配3
资金使用4
(3分)项目执行执行规范3
(特性指标70分)项目绩效  (20)项目完成完成数量5
完成质量5
完成时效5
完成成本5
(50分)项目效益经济效益(可选项)40
社会效益(可选项)
生态效益(可选项)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公平效率(可选项)
使用效率(可选项)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总分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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