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住建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来源:县住建局
发布日期:2018-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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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的责任。

3.承担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职责,综合指导全县城乡规划管理、城乡风貌打造。

4.承担建立本县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

5.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职责。

6.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

7.承担监督管理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秩序和勘察设计咨询质量的责任。

8.承担指导城镇建设管理的责任。

9.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

10.拟订全县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风景名胜区的保护、规划、建设和管理,指导风景区内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11.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

12.承担贯彻执行县级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制”的责任。

13.制订建设行业人才培养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执业资格管理工作。

14.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5.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住建局的关心指导下,开江县住建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和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建设达州卫星城市和魅力川东小天府”的发展定位,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坚持“进位争先、超常发展、追赶跨越”主基调,以“改革创新年、脱贫攻坚年”竞赛和“三创”实践活动为抓手,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创新思维、明晰重点、强化措施,推动住建事业呈现新局面,开江住建工作已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截至年底,全县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39.2%,城市建成区面积扩大至12平方公里。今年共实施市政项目35项,完成投资9600万元。其中,牛山寺休闲公园综合服务区和公园入口道路新增工程等12项工程竣工投入使用;妇幼保健院西侧16米市政道路和橄榄大道以南拆迁安置房以南24米市政道路等7项工程已开工建设;康力国际东侧24米市政道路和机关幼儿园片区棚户区改造16米市政道路2项工程已完成招投标待开工;湿地公园、城市规划馆、孝文化广场和普安工业集中发展区污水处理厂等11项工程已完善设计预算等前期工作;牛山寺休闲公园二期、滨水景观二期、水文化广场等3个重大项目完成施工图设计;城普新区PPP项目已取得项目选址意见书和用地预审,《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已经县政府批复同意,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成功挂网并完成资格预审。全年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3.1亿元,商品房销售面积25.07万平方米,新增许可预售面积5.96万平方米,商品房住宅去库存面积19.11万平方米,商品房竣工面积21.59万平方米。其中五路口城市综合体1、2、9、10号楼综合验收合格,3、8、11号楼已封顶并正在内装,4、5号楼正在进行基础施工,四星级酒店已完成八层框架。启动并实施涂家院子棚改350户,全年实施减贫户农村C、D级危房改造925户,已开工925户,竣工925户,开工率和竣工率均为100%,圆满或超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二、部门概况

住建局下属二级单位9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企业2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我局本年收入合计9937.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865.55万元,占总收入的5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72万元,占4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7年我局本年支出合计9924.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4.24万元,占3.27%;项目支出9600.43万元,占96.7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9937.55万元、支总计9924.67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598.49万元和6585.61万元,分别增长了197.61%和197.2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52.6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8.97%。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了2848.03万元,增长了94.7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52.6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51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4.3万元,死亡抚恤金29.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1.09%;医疗卫生支出17.89万元,其中  行政单位医疗9.10万元,事业单位医疗2.0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6.74万元,医疗卫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0.31%;节能环保支出408.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6.98%;城乡社区支出378.76万元,其中:行政运行207.26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0万元,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5.00万元,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55.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6.47%;住房保障支出4,984.28万元,其中棚户区改造支出74.00万元,农村危房改造支出1,629.70万元,公共租赁住房支出3,260.00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20.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85.1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51万元,与预算基本持平,完成预算100%。

2.医疗卫生支出17.89万元,与预算基本持平,完成预算100%。

3.节能环保支出408.23万元,与预算基本持平,完成预算100%。

4.城乡社区支出378.76万元,与预算基本持平,完成预算100%。

5.住房保障支出4,984.28万元,与预算基本持平,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4.2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04.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0.2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38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8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94人次,共计支出0.38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了0.52万元,下降58%。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厉行节约,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4072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20万元,比2016年增加4.6万元,增长了29%。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我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局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覆盖率达到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得分
部门决策(25分)目标任务(15分)相关性(5分)
明确性(5分)
合理性(5分)
预算编制(10分)测算依据(5分)
目标管理(5分)
综合管理(30分)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中期评估(2分)执行中期评估(2分)
绩效监控(5分)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资产管理(6分)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内控制度管理(2分)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信息公开(6分)预算公开(2分)
决算公开(2分)
绩效信息公开(2分)
绩效评价(5分)绩效评价开展(2分)
评价结果应用(3分)
部门绩效情况(45分)履职成效(20分)部门特性指标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人才培养(5分)
满意度(10分)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分值得分
(20分)项目决策(10分)科学决策必要性(政策依据)5
可行性(政策完善)5
(10)绩效目标    明确性5
合理性5
(10分)项目管理(7分)资金管理资金分配3
资金使用4
(3分)项目执行执行规范3
(特性指标70分)项目绩效  (20)项目完成完成数量5
完成质量5
完成时效5
完成成本5
(50分)项目效益经济效益(可选项)40
社会效益(可选项)
生态效益(可选项)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公平效率(可选项)
使用效率(可选项)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总分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年决算公开表

2017年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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