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金融办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来源:县金融办
发布日期:2019-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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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开江县金融办编制本报告。本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大部分。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开江县人民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全文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县金融办办公室联系(地址:开江县新宁镇淙城街9号,邮编:636250,电话:0818—8267367)。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概述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我办高度重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体系,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统一检查。成立了由办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组织全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股,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和配套制度,指导、督促各处室认真开展工作。制定了《开江县金融办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全年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部署。同时,明确1位副主任主管、2位同志为信息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每个股室明确1位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政府信息,由办信息员统一发布,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无差错。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我办结合职能特点和运行实际,制定了《开江县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做好“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工作的若干规定》,完善主动公开内部审查及发布程序。在公开基础政务信息的同时,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标准,对涉及全县金融战略、金融规划、部门决议、制度建设等群众最需要知晓的政策内容在政府网站等公共平台实施公开。通过建立重要政务信息及热点问题发布机制,金融系统动态信息报送工作机制、重要政策法规解读机制等多种形式,完善信息采集、发布和监督保障,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时效性。

(三)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本年度,我办以简明实用、方便群众、有利工作为原则,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对政府信息进行认真梳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的更新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和有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运行情况。我办加大公开力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不断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更好满足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度,我办全年报送政府信息共计48条,其中:政务信息18条,部门动态6条,金融市场21条,政策文件1条,政策解读3条。全年公开信息内容涵盖全县金融工作情况、行政权力公开情况、P2P网贷、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扫黑除恶、金融政策解读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未收到当面、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务信息的申请,无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和提供咨询事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政策规定不宜公开的上行公文、衔接单项工作函件、涉密事项以及其他不宜公开的事项,不予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未产生政务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无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未发生与金融办有关的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事)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深入全面,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和形式较为单一,公开政府信息的主动性和时效性有待加强等方面。下一步,我办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的各项要求,加强与企业、金融机构和人民群众的交流和互动,倾听公众意见,了解公众需求,围绕公众广泛关注、事关公众利益的重大事项,进一步扩展公开范围和深度,最大限度地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强信息收集与公开工作,力争做到主动、全面、及时,更加扎实有效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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