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的<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110号)和《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全面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通知》(川财教[2012]298号)有关要求和规定,按高一、高二在校注册涉农专业学生和国家连片贫困地区学生人数的100%、非涉农专业学生人数的20%确定为享受国家助学金学生人数。学校根据文件精神和上级要求,按在班学生(非涉农)注册人数的20%确定为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下发到各年级,由本人申请,班级、年级民主评议并公示,学校助学金管理小组评审通过,报开江县学生资助与后勤管理中心审核通过。现将通过名单予以公示。(附名单:39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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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江县学生资助与后勤管理中心:8234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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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开江职中2019年春季助学金名单公示
开江县学生资助与学校后勤管理中心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