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2017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稳步增加
来源:县统计局
发布日期:2018-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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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开江县紧紧围绕“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惠民生”出台各项优惠、扶持政策,鼓励消费、增加就业,促民增收。据开江县调查队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数据显示:2017年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6078元,同比增长2197元,增幅 9.2%。 

一、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基本情况  

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5336元,同比增长10.6%,占比重为59%;经营性净收入4710元,同比增长8.6%,占比重为18%;财产性净收入1742元,同比增长19%,占比重为7%;转移性净收入4288元,同比增长1.9%,占比重为16%。  

二、促进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的因素  

(一)就业形势良好,工资性收入稳定增长。

(1)政策调资促增长。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机关、事业单位、教师、国企员工等群体的工资同比普遍提高,自2017年1月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工资人均月增资达300元以上。

(2)搭建平台促就业。2017年2月12日-13日,在新宁镇橄榄广场和甘棠镇文化广场举办了以“春暖大地万物生,就业扶贫写真情”为主题的“春风行动”暨就业扶贫招聘会,实现1635人现场达成初步就业协议。

(3)依托培训强技能。积极完善培训体系,加大培训设施设备、师资力量的投入,大力开展创业、劳动力技能培训等工作。2017年公开认定定点培训机构13家,开展了六期职业技能培训,其中包括五期家政月嫂培训,一期中式烹调师培训,共培训家政月嫂400人,中式烹调师80人。

(4)鼓励创业促就业。积极落实创业优惠政策,加强就业见习基地建设,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机会和就业实践。截至目前,高校毕业生实现创业61人,完成市目标任务40人的152.5%,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61万元。  

(二)实体经济蓬勃发展,经营收入持续增长。我县努力改善投资经营环境,县域经济快速发展。一方面出台各项优惠政策,吸引投资;另一方面鼓励、引导、支持、各类群体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经营环境日益改善。1-12月,全县规上工业增加值16.5亿元,增长8.5%;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31.4亿元,增长14.1%;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 64.4亿元,增长12.6%,有效推动经营收入增长。  

(三)土地经营、房地产、储蓄行业发展势头良好,财产性收入平稳增长。从土地经营净收益来看,我县城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促进增收措施已卓有成效,增收明显;从出租房屋净收入方面来看,我县商品房消费趋于理性,向居住属性回归,供求双方都偏谨慎,受降首付、调整契税营业税等利好政策影响,房价逐月稳步增长,新建商品房价格上涨盘活二手房交易市场,推动了存量房交易,同时也抬升了出租房屋租金;从银行等金融机构数据来看,我县全社会存款余额1889162万元,同比增长9.5%,其中城乡住户存款余额 1491873万元,同比增长12.5%,居民闲置资金的增长和储蓄量增加带动了居民的利息收入、投资分红等财产性收入上涨。  

(四)社会保障不断深入,转移收入稳定增长。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企业养老金领取人员及城乡居民养老金的扩面和金额的上调是转移性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2017年居民医保各级财政人均补助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新增30元,平均每人每年达到450元;随着精准扶贫力度的加强和最低保障范围覆盖面的扩大,城镇“三无”人员、城镇医疗救助等救助推动转移性收入增长,开江县2017年度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总人数905人,补贴总金额219万元,开江县2017年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等转移性资金的发放有力地拉动了我县转移性收入的增长。  

三、影响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的不利因素  

(一)对政策依赖性强,其他增长机制缺乏。城乡居民收入增长过于依赖工资性收入的增加,工资性收入的增长仍有赖于政策性因素来提高,缺乏灵活高效的增长机制,成为当前制约城镇居民收入提高的重要原因,在目前经济增长的前提下,还有待建立适应不同群体的工资增长增长机制,全面促居民工资性收入稳步提升。 经济下行压力依然存在,企业效益有待提高。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增长趋缓,制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快速增长。  

(二)县域就业机会少,劳动力价格低。我县外出务工人数17.9万人,常住人口中青壮年较少,本县城区内劳动力价格普遍偏低,普通大众劳动月工资在1000-2000元之间,且就业机会少,间接限制了城镇居民收入的增长。  

(三)经营成本上升,扶持力度不够。经营成本上升,批零业不景气,店铺租金上涨、劳动力成本较高,服装、批零、餐饮业等行业竞争压力大,门店关闭频繁发生。同时,对小微企业的发展重视不够,扶持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自2014年10月以来,我县对12家小微企业的跟踪调查显示,截至到2017年四季度,仅有4家企业处于营业状态,另外8家企业因筹建不力,经营不佳已关闭。  

四、促进城镇居民增收的建议  

(一)继续提高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工资性收入是带动我县居民收入增长的重要引擎,中低收入群体收入来源主要是工资性收入,所以提高工资性收入,能有效促进居民增收。  

(二)进一步拓展居民收入来源。一是拓宽渠道,着力提高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二是建立机制,多措并举提高居民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对个体经济、中小私营经济要继续实行适度减免税费政策,并建立健全相应扶持机制;三是加强扶持,鼓励、支持居民多形式拓宽投资渠道。  

(三)持续壮大县域经济。一方面应继续贯彻落实促进就业的有关政策,确保相关政策措施取得实效;同时,立足实际,通过创新体制机制,为企业营造宽松、良好的发展环境;另一方面应加快发展二、三产业,聚心聚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完善就业服务体系, 壮大民营经济,提高企业的整体效益,同时聚焦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增强其吸纳待业、下岗失业人员就业的能力,缓解就业压力,提高就业率。  

(四)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一是完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机制,提高统筹层次,拓宽覆盖范围;二是逐步提高城镇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保障性住房的覆盖率,做到应保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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