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39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1〕400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的意见》(川人社发〔2016〕50号)等文件规定,经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申请,县就业局推荐,就业见习基地与见习生双方达成协议,严琴等8人在开江县就业训练中心等就业见习基地参加就业见习。见习期间,见习基地负责按月给见习人员发放基本生活费(不低于见习补贴标准),现拟对开江县就业训练中心等5家就业见习基地按每人每月1320元的标准补贴见习基地,共计补贴金额30360元。为加强监督,杜绝弄虚作假,现将就业见习补贴相关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7天(2019年4月12日至2019年4月18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实名向县就业局反映。
监督电话: 县就业局(0818)8220928
附件:开江县2019年第一季度青年就业见习人员补贴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