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国有林场: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18〕130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18〕227号)精神,现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如数。具体支出方向详见附表,请分别列入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1节能环保支出”的相关项级科目。
本次下达资金中,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全部属于2019年22个扶贫专项中的生态扶贫建设内容。
请各市(州)财政部门收到本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将资金分解下达县级财政部门,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挪用。符合政府采购规定的,请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分配表(第一批)
开江县财政局
2019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