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城区交通秩序,提升城市形象和品质,保障群众安全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县政府决定开展城区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2019年4月25日至2019年6月25日。
二、整治范围:主城区和城郊结合部。
三、整治内容:重点整治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乱停乱放、无牌、无证、超载、加装遮阳(雨)棚(伞),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非法营运。
四、处罚措施:对于上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希望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配合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杜绝违法和不文明行为,共同维护全县良好的交通秩序。
特此通告。
开江县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