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进一步强化租赁市场的培育,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开江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始终将保障性安居工程作为“改善人居环境、关注民计民生”的重要内容,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创新举措,严格贯彻执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各项政策措施,确保项目按期开工建设、按时交付使用,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工作得到有序推进,有效解决了我县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以及外来务工人员(含农民工)的住房困难。
一、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情况
我县住房保障工作于2007年开始启动,政府投资建设保障性住房于2008年开始,截至目前,全县共划拨土地132.64亩,投入资金3.43亿元,共新建保障性住房3327套(廉租住房1400套、公共租赁住房1707套、经济适用住房220套)、16.93万平方米,其中已竣工3027套,主体完工300套,已配房入住2813套,累计发放住房租赁补贴1433万元。
二、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情况
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分布在4个片区,共3327套,其中五路口惠民小区共有696套,已分配入住696套;接龙桥惠民小区共有876套,已分配入住867套;三里桥村民心小区共有1440套,竣工交付使用1140套,在建300套,已分配入住1007套;普安工业园区惠民小区共有315套,已分配243套。
三、公共租赁住房入住管理情况
为加强保障性的监督管理,全面落实退出制度,我办专门在各小区设立了保障性住房后期管理办公室,落实了专人对小区后期管理服务、租金收缴、入住监督、租赁合同签订等工作的开展,主要突出抓好了“两落实”。一是严格落实年审制度。对保障房入住家庭的人员、收入、住房等变化情况进行跟踪,严查骗取住房、恶意欠租、无正当理由长期空置、违规转租、出借、调换等行为,一经发现直接解除租赁合,截至目前,通过年度审核查出共有22户非本人及直系亲人居住,现已送达了腾退通知。二是创新落实退出制度。对已不符合享受廉租住房条件又不愿退出的家庭,我们根据家庭人员、收入、住房等情况变化,适时调整为公租房或市场租金标准,直到自行退出,先后因收入、住房等情况变化退出保障性住房6户,调整租金标准的20户。
四、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及住房补贴发放标准
我县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根据保障对象的家庭困难程序实行差别化收取,对低保家庭按市场租金的30%收取(1.8元/平方米.月);对中等低收入家庭及外来务工人员(农民工除外)按市场租金70%收取(4.2元/平方米.月);对农民工申请家庭按市场租金的50%收取(3元/平方米.月)。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打破原有固定标准发放模式,建立租赁补贴随市场租金水平动态调整机制。经物价局核定开江县目前的房租市场目前6元每平方米,最低收入家庭按照市场平均租金70%计发;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按市场平均租金30%计发。
五、公租房保障覆盖面
1、人口情况。据统计,2017年底开江县城镇常住人口数量为21.4万人(约合6.9万户),其中本地户籍人口数量20万人(约合6.4万户)、非本地户籍人口数量1.4万人(约合5000户),预计每年净增常住人口0.4万人。
2、公租房保障覆盖面。截至2018年11月底,开江县公租房保障覆盖面4.1%。其中,公租房共3327套,分配比例87%;租赁补贴累计发放0.2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