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中央、省市民营经济发展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二十条措施,加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及商事制度改革,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一季度全县民营经济发展稳中有进、稳中向好。
一、一季度民营经济基本情况
(一)总量稳定增长,结构不断优化。一季度,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18.2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7亿元,其中,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分别实现增加值2.4、6.7、9.1亿元。民营经济三次产业结构由去年的13.6:36.5:49.9调整为13.0:37.0:50.0,其中,第一产业比重下降0.6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比重提升0.5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比重提升0.1个百分点。
(二)增速逐步放缓,比重趋于平稳。一季度,民营经济增加值增长7.9%,增速比去年同期回落0.2个百分点,比GDP低0.1个百分点。其中,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增加值分别增长0.5%、9.1%、8.8%。从具体行业看,建筑业增加值增速比全市高2.6个百分点;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增速比全市高1.1个百分点;住宿和餐饮业增加值增速比全市高1.0个百分点。民营经济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64.2%,比重与去年同期持平,比全市高3.6个百分点。
(三)市场主体不断壮大,对经济拉动力提升。截至一季度,民营经济市场主体累计1.52万户,占市场主体总量的98%;从业人员已达到3.2万余人,提供了90%以上的新增就业;注册资本资金规模达97.7亿元,占各类市场主体注册资本的71.9%。民营经济对GDP增长的贡献率高达65.3%,拉动GDP增长5.2个百分点,分别比全市高2.2、0.2个百分点。
二、存在的问题
全县民营经济尽管保持稳中向好发展态势,但仍面临主体数量偏少、发展层次较低、财税贡献不足、民间投资不高等现实问题,同时民营经济发展中依然存在发展环境不优、经营成本较高、融资难、降成本难、要素保障难等瓶颈问题。
(一)民营经济增速回落
民营经济增加值增长7.9%,增速比去年同期回落0.2个百分点,比全市低0.2个百分点。从三次产业看,第一产业增速比去年同期回落1.5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增速比去年同期回落0.8个百分点。从具体行业看,工业增加值增速比全市低0.6个百分点;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增速比全市低0.7个百分点;房地产业增加值增速比全市低0.5个百分点;其他产业增加值增速比全市低2.0个百分点。部分行业发展较慢,影响了民营经济的稳定增长。
(二)行业发展不均衡
从分行业占比看,工业、建筑业、其他行业、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占比分别为22.8%、14.4%、17.9%和13.3%,四大行业合计占比高达68.4%,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住宿和餐饮业合计占比仅18.7%,分别为4.6%、7.2%、6.9%。从分行业贡献率来看,其他行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四大行业对民营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86.4%,而剩余行业对民营经济增长贡献率仅13.6个百分点。民营经济中行业发展不均衡,也影响了民营经济稳定发展。
(三)民间投资总量小,产业投资差异大
全县民间投资总量7.5亿元,比总量最少的万源市(5.3亿元)多2.2亿元,比总量最多的大竹县(33.9亿元)少26.4亿元,仅相当于全市的5.8%。从分产业看,民间投资增长最快的第三产业增速比增速最慢的第二产业高510.7个百分点。从分行业看,民间资本在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等行业领域投资仍是空白。
三、建议
(一)抓好政策落实。去年以来中央和省市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各部门要以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20条措施”为抓手,逐条制定落实方案,加快完善配套举措,加大政策解读宣传力度,多渠道、多形式推动政策入企,让民营企业获得政策实惠。
(二)提升服务水平。继续全面深化“放管服效”改革和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抓好“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具体工作,减少企业办事成本。建立和完善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机制,形成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浓厚氛围。
(三)优化产业结构。按照“优化一产、提升二产、加快三产”的思路,优化产业结构,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第一产业要借助乡村振兴有利契机,围绕绿色食品聚焦农业园区建设,重点发展“稻田+”“果林+”;第二产业要围绕健康家电、电子信息、智能制造产业、现代建筑、生物制药产业,引导企业加快创新研发,提升发展水平;第三产业,要大力发展康养旅游、文化旅游等新兴产业;积极争取“互联网+”产业,提升改造传统的商业模式,让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等新经济助推民营经济发展。
(四)营造公平环境。对各类所有制企业,坚决打破“卷帘门”“玻璃门”和“旋转门”,全力保障民营企业在市场准入、经营运行、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享受公平待遇,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公平环境。
(五)加大融资扶持。鼓励民营企业设立发展互助资金,搭建“银行+商会+企业”三方联动融资平台,提升企业抗风险能力;通过设立风险代偿基金、扩大融资担保规模、增加贷款贴息、企业票据再贴现等手段,逐步降低融资成本,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投入更多资金支持民营企业发展;鼓励金融机构积极主动服务民营企业,为民营企业设立专门服务平台,提供更加优质的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