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属各相关单位、部门:
为切实加强规范我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秩序,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力度,保障镇辖区内道路交通文明、安全、畅通,有效维护道路运输秩序,促进我镇道路运输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省道路交通安全防范管理规定》,按照相关会议及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开展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治理好我镇运输行业乱象,通过抓实源头、完善设施、落实责任、严格执法等工作,规范农村道路管理秩序,有效遏制交通违法行为,消除交通安全隐患,进一步健全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减少农村交通安全的“死角”、“盲区”,构建和谐、有序、安全、畅通的农村道路运输。
二、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 组 长:镇人民政府分管副镇长
成 员: 镇综治办主任
镇安办主任
镇交管办负责人
派出所所长
交警中队长
各学校校长
各村(社区)支部书记或村委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安办,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整治检查组
组 长:镇人民政府分管副镇长
成 员:镇安办主任及镇交管办协管员
检查组主要加强辖区境内通村干道、赶场天、学生上下学和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等时段的日常监管和检查。
三、工作职责
(一)完善辖乡内道路标志、标线、减速带等安全辅助设施的设置,开展辖乡内事故隐患路段的排查整治工作。
(二)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宣传和安全文化宣传。
(三)配合交警中队打击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整顿交通秩序。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镇属各有关单位部门、各村居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负起责任,抓好工作落实;各村居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组织开展单位交通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长效机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全乡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持续稳步好转。
(二)周密部署。镇属有关单位部门、各村居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明确整治内容、要求和责任,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订具体的整治措施,加强交通隐患排查,完善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确保专项整治面达到100%、督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率100%。
(三)积极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车、宣传单等方式,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目的意义、内容要求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提高民众的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大宣传力度,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五、整治检查内容及范围
(一)农村面包车超员行为。
(二)整治范围:辖镇内的等级、非等级乡村道路,各种营运、非营运车(三轮摩托车、电瓶三轮车)辆违规超员搭载学生等。
六、方法步骤
按照“积极引导、宏观调控、逐步规范、依法管理”的方式进行,逐步实现农村客运规范管理。
(一)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阶段(下发之日起—7月30日)。通过广播、板报、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宣传教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各相关部门的责任感,提高广大群众和车辆驾驶人员对农村客运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争取广大群众对农村客运秩序专项整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积极动员群众主动拒绝乘坐非法经营车辆。检查组负责对全镇非法经营的车辆进行摸底调查。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1日—9月30日)。在宣传发动和摸底调查的基础上,按照整治工作要求,派出所、镇安办要积极配合交警、路政、运管等部门,及时制止妨碍执法、暴力抗法违法行为,确保农村道路运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依法对客运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和工作措施。强化对农村客运车辆管理,对非法经营车辆、客运车辆超员、串线经营、不按规定的站点发班、站外揽客、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进行规范整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三)检查验收阶段(10月1日—10月15日)。由农村道路运输车辆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查找并解决存在问题,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农村道路运输车辆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确保我镇客运市场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整治工作的要求上来,确保农村道路运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预期成效。
开江县任市镇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