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推进全县卫生健康系统“过度医疗,检查及药品费用高”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健全医院行风建设和医德医风社会监督工作机制,提高专项整治活动工作实效。县卫生健康局从卫生健康系统“两委员一代表”中聘请了专项整治工作义务监督员。对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
县卫生健康局党委书记、局长阮德章为蔡旭等7位同志颁发了监督员聘书,并对监督员的工作提出了要求。要认真履行监督义务,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广泛收集基层单位和群众对过度医疗专项整治活动的意见和建议;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要廉洁自律,注意形象,不能因个人原因,给被监督部门(单位)带来不便和增加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