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开 江 县 财 政 局
开江县劳务开发暨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申报开江县2019年劳务品牌培训初、中级创业培训和资金管理的公告
省级劳务品牌培训基地、市、县属各培训学校:
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19年劳务品牌培训和返乡创业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达市人社办发〔2019〕15号)下达给我县劳务品牌培训初级工350人,培训补助资金1400元/人;中级工培训70人,培训补助资金1600元/人;创业培训140人,培训补助资金1200元/人;共计77万元。为进一步加强培训管理,规范培训机构的培训行为,提高培训质量,圆满完成培训任务,按照有关要求,决定面向社会邀请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参与2019年度劳务品牌培训。
一、申报条件
(一)具备相应的办学资质;
(二)有办学必备的场地及设施设备;
(三)具有相应培训项目的师资力量;
(四)有健全的培训质量保证和管理体系,有相应的教学大纲、教材、教学管理经验。
(五)社会声誉好,没有违规收费或其它违法行为,没有因教学问题发生投诉的不良记录。
(六)在银行开设有基本账户、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
申报人应对其提供的各类证件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申报资料
(一)培训学校资质证明(提供原件、复印件,其中申报中级职业资格培训的,需提供省级劳务品牌培训基地认证文件)
(二)办学场地证明(产权证、租赁合同或使用协议原件、复印件)
(三)申请培训项目专业理论和实训教师的师资证明(包括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申请项目及专业(工种)的培训大纲、培训计划、培训课时安排、授课教师课程安排计划各一套;
(五)委托机构认为需要补充的其它资料。
三、申报科目
中式烹调师(初级)
中式面点师(初级)
电工(初级)
焊工(初级)
美发师(初级)
中式烹调师(中级)
创业培训
四、报名及认定办法
有意承接劳务品牌培训、创业培训的市、县属培训机构,请自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到开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股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报名截止时间为公示期满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期满则不予受理。
报名工作结束后,由劳务品牌和创业培训领导小组成员集体对申报机构审查复核并向社会公示无异后,以书面委托培训方式通知培训机构。
五、培训资金管理
培训资金由承接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先行金额垫支,待培训完结后持相关培训佐证资料报劳务品牌和创业培训领导小组集体汇审并公示无异后,县财政按相关规定将培训补助资金拨付到培训机构。
开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开 江 县 财 政 局
开江县劳务开放暨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