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王兴江)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19-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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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7)川1702恢执13号之一)对被执行人王兴江位于开江县新宁镇万博商业街8号楼2楼营业用房(建筑面积:376.7平方米,房产证号:200800381;土地证号:开国用〔2008〕第353号),抵偿给申请执行人达州市农业和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有限公司,由于该营业用房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在被执行人手中我机构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书号权利人不动产权利类型不动产座落备注
1开国用【2008】第353号王兴江土地开江县新宁镇万博商业街8号楼2楼营业用房营业

 

公告单位:开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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