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文忠、谭君文夫妇于2005年10月11日将位于开江县新宁镇原地税局A栋8楼2号的房产一套转移给吴晓钢、曾祥燕。2012年12月3日买卖双方到开江县房管所办理了房产转移登记,房产证证号:达房权证开江县字第201201672-1号、达房权证开江县字第201201672-2号,建筑面积为163.89平方米。本房产所属宗地至今没有进行土地变更登记,现吴晓钢、曾祥燕向开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房屋、土地不动产转移登记,原产权人陈文忠夫妇无法联系配合办理过户登记。根据不动产操作规范等相关规定,现将该房屋转移登记事宜公示15个工作日(2019年6月12日至2019年7月2号),公示期满无人向开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开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为吴晓钢、曾祥燕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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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6 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