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下午,开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达州市海韵公司召开了一场陈述、申辩复核会,县综合执法局分管副局长、政策法规股负责人、执法大队副大队长等人及海韵公司工作人员出席了此次会议。据悉,由于达州市海韵公司在开江县设立的单立柱户外广告影响了新的城市规划实施,今年5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向该公司送达了《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等法律文书,要求其配合工作,限期进行拆除。达州市海韵公司收到文书后,向县综合执法局递交了书面异议书。为尊重法律赋予行政相对人的陈述和申辩权,充分体现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平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收到异议书后,组织召开了此次陈述、申辩复核会。

会上,达州市海韵公司就异议书内容进行阐述,县综合执法局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海韵公司提出的异议作出了答复。随后双方就存在的异议展开大讨论,提出了各自不同的见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