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综合行政执法案件公示(2019年4月) |
序号 | 行政处罚(强制)决定书文号 | 处罚名称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1 | 开江综执行罚字[2019]第3-106号 | 关于文XX在开江县峨城大道驾驶货车川R-XX拉运土未采取密闭措施涉嫌遗撒案 | 2019年4月1日10时50分开江县综合执法局的执法人员在开江县峨城大道发现一辆车牌为川R-XX开江县综合执法局的执法人员的货车有涉嫌沿路遗撒的行为。有询问笔录、现场勘察记录、现场照片等证据为证。 |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 文XX |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 2019/4/2 |
2 | 开江综执行罚字[2019]第3-401号 | 关于谭XX涉嫌占用城市人行道路进行经营案 | 2019年4月23日21时45分,开江县综合执法局的执法人员在开江县新宁镇文笔街49号门市发现谭XX涉嫌占道经营。有询问笔录、现场勘察记录等证据为证。 |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七项 | 谭XX | 罚款人民币壹佰元整(100元) | 2019/4/25 |
3 | 开江综执罚〔2019〕第501号 | 张XX占用广场设摊经营影响容貌和环境卫生案 | 张XX于2019年4月25日18时许,在橄榄小广场利用电动三轮车占用广场设摊卖凉虾,其行为已构成占用广场设摊经营,影响容貌和环境卫生,违反了《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七项的规定。 |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 张XX | 罚款人民币贰佰圆整(200元) | 2019/4/30 |
4 | 开江综建限期字〔2019〕第103号 | 张XX在开江县新宁接龙桥村3组自家屋后非法搭建铁皮棚,建筑面积48㎡,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2019年1月18日开江县综合执法局的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张XX在开江县接龙桥村3组自家屋后非法搭建铁皮棚,建筑面积48㎡,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已给张**发出《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现场勘验记录等证据为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六十四条 | 张XX | 已拆除 | 2019 4-9 |
5 | 开江城建限期字〔2019〕228号 | 陈XX在开江县普安镇九石坎村三组48号加修第4层,建筑面12㎡,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2019年4月1日开江县综合执法局的执法人员巡查发现,陈XX在开江县普安镇九石坎村三组48号加修第4层,建筑面积12㎡,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已给陈**发出《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有现场勘验记录等证据为证。该行为被第一次查处,属于较重程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六十四条 | 陈XX | 已拆除 | 2019.4.1 |
6 | 开江综执限拆字〔2019〕229号 | 刘XX在开江县普安镇九石坎村三组加修第二层,建筑面177㎡,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2019年4月8日开江县综合执法局的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刘XX在开江县普安镇九石坎村三组加修第二层,建筑面积177㎡,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已给刘**发出《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有现场勘验记录等证据为证。该行为被第一次查处,属于较重程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六十四条 | 刘XX | 已拆除 | 2019.4.9 |
7 | 开江综执限拆字〔2019〕204号 | 陈XX在开江县普安镇九石坎村三组新占地搭棚,建筑面50㎡,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2019年4月22日开江县综合执法局的执法人员巡查发现,陈XX在开江县普安镇九石坎村三组新占地搭棚,建筑面积50㎡,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已给陈**发出《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有现场勘验记录等证据为证。该行为被第一次查处,属于较重程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六十四条 | 陈XX | 已拆除 | 2019.4.22 |
8 | 开江综执限拆字〔2019〕214号 | 颜XX在开江县普安镇九石坎村三组新占地搭棚,建筑120㎡,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2019年4月24日开江县综合执法局的执法人员巡查发现,颜XX在开江县普安镇九石坎村三组新占地搭棚,建筑面积120㎡,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已给颜**发出《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有现场勘验记录等证据为证。该行为被第一次查处,属于较重程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六十四条 | 颜XX | 已拆除 | 2019.4.24 |
9 | 开江综执限拆字〔2019〕212号 | 胡XX在开江县普安镇富康社区1组搭棚第4层,建筑面180㎡,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2019年4月24日开江县综合执法局的执法人员巡查发现,胡XX在开江县普安镇富康社区1组搭棚第4层,建筑面积180㎡,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已给胡**发出《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有现场勘验记录等证据为证。该行为被第一次查处,属于较重程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六十四条 | 胡XX | 已拆除 | 2019.4.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