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19年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县住建局
发布日期:2019-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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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在建项目,各相关企业:

        按照《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19 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达市住建发〔2019〕143号)及《开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开江安办〔2019〕44号)要求,我局现将《2019年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开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1日

 


2019 年住建系统“ 安全生产月 ”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促进我县住建行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2019 年 6 月是全国第 18 个“安全生产月”。根据《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19 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达市住建发〔2019〕143 号)、《开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开江安办〔2019〕44号)文件精神,定于 6 月在全县住建系统开展 2019 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主题,通过开展一系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一线职工和社会公众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凝聚住建行业安全发展共识,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养。扎实推进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市政基础设施、既有住宅、农房建设、城市园林绿化等行业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治理,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加快建设幸福美丽开江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及舆论氛围,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主题

  开展以危险化学品为重点、“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题的全国第18个“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活动时间

  2019 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活动内容

  “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市住建局、全县同步,于2019年6月在各各企业同时开展。今年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把集中开展“十大活动”和“三项专题行”结合起来,把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大排查大整治和专项执法行动结合起来,切实形成合力,营造安全氛围。

  (一)认真组织开展安全活动

  1.开展“6.14”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县安办组织在橄榄广场举行“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局各股室(单位)要按照县安办的统一部署,以户外展板、现场咨询、发放传单等多种方法和手段,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应急知识、消防安全知识、防灾减灾救灾常识等内容,普及施工作业、燃气使用、物业管理、农村建房、城市园林绿化等安全知识。

  责任股室(单位):建筑业股、房地产业股、城市建设股、村镇股、质安站、房管所、环卫所、园林所

  2.开展应急安全知识应知应会测试活动。开展应急安全知识应知应会测试;通过执法检查,对住建领域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城镇燃气行业等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一线员工开展应急安全知识应知应会测试,提高应急和安全自防自救能力。

  责任股室(单位):建筑业股、房地产业股、城市建设股、质安站、环卫所

  3.开展安全生产文化“七进”活动。推进安全生产文化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要按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要求,采取领导带头宣讲以及邀请专家、学者举办专题讲座、安全生产大讲堂等形式,认真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组织宣讲组要深入企业、项目和工地开展安全生产宣讲活动,深入施工一线开展宣传教育。切实让安全发展理念落地落实、深入人心。

  责任股室(单位):建筑业股、房地产业股、城市建设股、质安站、房管所、环卫所

  4.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活动。跟踪报道整改和落实情况,宣传整改行动迅速、措施有力、效果明显的经验做法,曝光整改问题粗枝大叶、敷衍了事、蜻蜓点水的企业,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结合安全执法和危险化学品专家指导服务等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法规知识普及、咨询服务、隐患排查等宣传报道和非法违法行为、违规违章作业等曝光活动。

  责任股室(单位):建筑业股、房地产业股、城市建设股、质安站、环卫所

  5.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局各相关股室(单位)要选取近年来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等领域发生的典型安全事故案例,通过在新闻媒体、各类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开设安全警示教育专栏,举办安全事故案例教育展览,组织召开事故警示教育现场会,集中观看安全生产系列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对典型安全事故进行深刻剖析,吸取事故教训,不断增强全行业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切实提高预防事故的能力。

  责任股室(单位):建筑业股、城市建设股、质安站

  6.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局各相关股室(单位)要指导建筑施工、燃气、房产开发、物业管理以及商砼等企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将演练活动与从业人员安全知识教育相结合、与开展从业人员自救互救培训相结合,认真组织开展防火灭火、洪涝灾害避险、自救互救等演练。通过演练进一步完善修订预案,强化预案的针对性和操作性,提高科学施救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能力。

  责任股室(单位):建筑业股、房地产业股、城市建设股、质安站、房管所、环卫所

  (二)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局相关股室(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持续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有效落实。

  1.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担负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监管的建筑业股、城市建设股、质安站要切实抓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在建工地施工现场和相关单位应张贴主题宣传画和宣传标语。重点抓好以下五项工作。一是督促施工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检查和技术交底,把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层层落实到每一个企业、项目和一线操作人员,坚决杜绝“三违”行为。二是要继续扎实开展起重机械、模板支架、深基坑、施工用电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落实施工方案行动,深入现场、查漏补缺、排查隐患,督促落实整改。三是要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彻底检查,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各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四是认真做好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工作,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严格执行明火作业审批制度,防止火灾事故发生。五是要进一步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努力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全力确保城市运营安全。环卫所负责城市垃圾、污水处理安全,做好隐患排查、整改等工作。城市建设股负责加强城市管网及公用设施安全运行和防护;负责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组织对城镇燃气厂站、管网等设施运行安全的全面检查,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加强对管网的日常巡查、维护、保养,定期对管网进行监测和检测,确保供气安全;加强燃气安全使用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燃气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3.加强既有房屋安全监管。房管所要抓好既有房屋使用安全监管,扎实开展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排查建筑年代较长、建筑标准较低、严重失修失养的居民住宅,督促房屋产权人及时有效治理安全隐患。对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的房屋要采取果断措施进行处理,坚决杜绝房屋垮塌事故发生。房地产业股要加强物业服务管理,督查物业企业认真做好消防、电梯等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管理,抓好公共通道、地下空间等部位的日常巡查,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保证房屋公用部分的安全使用。

  4.加强农房建设质安监管。村镇股要督促各乡镇加强农村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巡查指导与监督。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关键施工阶段进行技术指导检查,发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要当即告知建房户,并提出处理意见。要求承揽农房建设的工匠或者单位按合同约定对所建房屋承担质量安全、保修和返修责任。加强各乡镇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做好农房建设质量安全技术指导。

  5.加强城市园林运行安全。县园林所要加强日常管理,强化对城市园林绿化附属设施的安全检查,要切实做好城市园林绿化的护林防火工作,加大巡查力度,组织好义务消防队和灭火器材,严防火灾发生。要加强对辖区内古树名木及大型乔木的安全检查,及时清理植物枯枝,对易倒伏大树进行加固支撑,防止枝桠断裂及树木倒伏造成安全事故。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广泛动员。各建筑施工、燃气、房产开发、物业管理、垃圾处理、污水处理以及商砼等企业,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结合行业实际,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月”的动员部署,细化“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推动活动扎实开展。局相关科室要带头参与到具体活动中,深入企业、深入项目、深入施工一线,动员和带动企业履行好社会责任,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打牢安全生产思想基础。

  (二)紧扣主题,结合实际。“安全生产月”活动要紧紧围绕以危险化学品为重点、“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主题,层层宣讲,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风险防范化解的能力。要结合当前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及专项整治行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两年行动,发现各项重点工作中好的典型,加大对好经验、好做法的宣传报道力度,在提升安全生产月活动成效的同时,促进各项工作落实。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高度重视舆论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引导和文化传播作用,利用电视、网络、手机等各类媒体和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作用,扎实有效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知识常识,广泛宣传安全法规、标准规范和安全常识,及时报道“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扩大宣传声势,做好舆论引导,在住建行业唱响安全发展的主旋律,营造更加有利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为行业安全形势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四)强化执法,落实责任。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推进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等安全监管执法工作,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相关企业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项目、每个人员、每个岗位。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坚持零容忍、重处罚,一经发现坚决依法查处。要积极推动住建行业安全监管执法的规范化、信息化和标准化,以规范高效的监管督促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

  (五)严格督导,强化考核。局安委会办公室将对相关股室(单位)开展活动及信息报送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此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的内容。相关股室(单位)要落实专人在6月期间每周五15时前报送重要活动信息(电子文档)和活动照片。各企业于6月9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纸质文件和电子版),于6月29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版),特色活动视频资料一并报送。活动视频分辨率不低于 1280 像素×720 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分辨率不低于 1920 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上述材料报送情况安委会将我局作为评选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先进单位的重要依据,请按照时间节点及时报送。(联系人:刘小春,电话:13458185688;邮箱:1194368172 @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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