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转移登记公示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19-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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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扈月明夫妇于2003年7月30日位于开江县新宁镇原地税局A栋5楼2号的房产一套转移给张前惠、蒋思均。张前惠、蒋思均于2010年6月7日离婚后,房屋归张前惠所有,2012年11月7日买卖双方到开江县房管所办理了房产转移登记,房产证证号:达房权证开江县字第201201519号,建筑面积为163.89平方米。本宗地至今没有进行土地变更登记,现张前惠向开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房屋、土地不动产转移登记,原产权人扈月明夫妇无法联系配合办理过户登记。根据不动产操作规范等相关规定,现将该房屋转移登记事宜公示15个工作日(2019年7月8日至2019年7月26号),公示期满无人提出异议,开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为张前惠办理不动产权转移登记。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0818-8221198

                 

    开江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7 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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