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我县城普新区建设PPP项目原计划投资规模过大,无法落地实施,按照《开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减城普新区PPP项目建设内容的批复》(开江府函[2019]32号),同意调整城普新区PPP项目总投资金额(删除公共医疗服务工程项目投资项目、职业中学迁建项目、城市博物馆项目),并调整项目合作期限(项目合作期限由15年调整为10年)。调整后重新编制开江县城普新区建设PPP项目“两评一案”,重新编制的资料已报送至省财政厅PPP中心进行审核,待审核通过后及时转入下一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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