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办为全面加强我县环境污染整治,把健康绿色发展贯穿全过程,结合我办实际情况,在建项目工地上掀起新一轮自查自纠行动,同时针对群众最不满意的十件事进行落实整治。
一是施工现场、生活区道路制定专人定期洒水清扫,防止道路扬尘,要求购买扬尘、噪音监测设备,对工地时时监测,确保环境指标达到标准。
二是要求建立车辆人员出入制度,专人负责记录与冲洗车辆并保证车辆不带泥上路,存放时,必须下垫上盖,严密遮盖,防止扬尘。散装细颗粉装材料,存放在固定容器内,运输水泥、白灰大呢感材料时,要采取遮盖措施,防止沿途遗洒、扬尘。卸运时,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少扬尘,袋装水泥、白灰等易飞扬的细颗散体材料,采取库内存放。
三是要求加强施工管理,建立合理的施工计划,在确保工期的同时要避免工地噪音对周边住户造成的影响。所有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扰民的自觉性,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晚间作业不超过22:00,早上作业不早于6:00,特殊情况需连续作业(夜间作业)的,应尽量采取降噪措施,做好周围群众的安抚工作;对于产生噪音较大的设备与工序禁止夜间施工;为减少施工噪音影响,对施工现场采取遮挡、封闭、绿化等吸声降噪的措施,从而减少噪音。
为加强人员环保意识教育,加强对施工现场粉尘、噪音、废气的监测和控制工作,并与文明施工现场管理一起检查、考核、奖罚,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粉尘、废气和污水的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