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
来源:县交运局
发布日期:2019-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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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机关有关股室:

为进一步做好全局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办发〔2019〕32号)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权力运行、政务服务过程中公开事项的系统梳理,编制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清单,进一步明确各单位(股室)“五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以公开促规范,以标准补短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二、重点任务

(一)梳理主动公开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权责清单及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按照“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的要求,对本单位(股室)权力运行、政务服务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信息,以条目形式逐项细化分类,明确事项名称、公开内容和公开依据等,形成主动公开事项清单。事项梳理力求全面精准、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

(二)编制主动公开目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除法律、政策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事项外,其余事项均应列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编制,要对照全面推进“五公开”的要求,逐项逐环节梳理,对各公开事项进行细化。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每条事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事项类别、事项名称、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主体、公开时限、公开渠道、公开属性、公开形式、公开对象、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

(三)优化调整对外公开。各单位(股室)对照编制完成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清单,要进行全面梳理,应公开的及时公开,未公开的及时补充。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要进一步优化、调整、规范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清单,通过政府网站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同时,对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立统一的动态调整机制,实时进行动态调整。

三、工作要求

(一)广泛学习借鉴。各单位(股室)要广泛学习借鉴省厅及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单位已有的成熟经验,高标准高质量开展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

(二)严格时序进度。要严格按照工作进度开展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在编制完成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后,统一在开江县人民政府网站集中公开。

(三)强化监督检查。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是2019年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局办公室将把此项工作作为重点事项,纳入年度政务公开目标绩效考核,加强监督检查。对因重视不够、工作滞后影响全局整体工作进度的单位(股室),将通报批评。

附件:开江县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doc

开江县交通运输局

2019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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