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会
来源:县住建局
发布日期:2019-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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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住建厅印发的《关于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调研有关工作的通知》和达州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部署会议要求,我县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了开江县城镇老旧小区调查摸底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省、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座谈会精神。

会议指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既能满足群众期盼、有利 于拓展内需促消费,又不会导致重复建设的重大项目;加快推进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扩大有效投资的重要措施,具有稳增长、 调结构、惠民生的一举多得之效,是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 会议强调,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是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的实际行动,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解 决城市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 重要举措,是实现城市有机更新、提升民生保障水平的重要举措。

会议要求,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城镇老旧小 区改造的必要性,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抓住机遇,积极推进城 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推动“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高质量 迈进。二要严格把握政策标准。准确掌握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和范围,提早准备相关资料,合理编制申报 2020 年城镇老旧小 区改造计划,抓紧包装一批至少达到可研深度或立项条件的改造 项目,以便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资金支持。三要加强统筹协调联动。 各地规划、住建、发改、财政、征拆等部门要搞好对接和研判, 对纳入城镇棚改计划、其他财政支持计划或已改造的项目,不得 重复申报。对确定为近年内征拆补偿的房屋,不得纳入城镇老旧 小区改造,防止出现改造不久就被拆迁的问题。四要完善长效管 理机制。充分运用“共同缔造”理念,认真研究确定城镇老旧小 区物业管理模式,探索构建社区党组织、居委会、业主委员会、 物业服务企业等协调联动的社区治理体系,凝聚共同推进城镇老 旧小区改造的工作合力。五要强化宣传舆论氛围。各地应整合宣 传资源,拓宽宣传领域,广泛引导社会各界支持参与,营造城镇 老旧小区改造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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