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水利局:
为进一步推动全省水利设施建设,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19】36号)经研究,现一次性下达你单位2019年省级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预算如数(详见附件1),主要用于中小河流防洪治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干旱河谷生态治理及光伏提灌试点建设、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白格堰塞湖水利灾后重建等。请列入2019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你单位按照《四川省水利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川财农〔2017〕13号)有关要求,根据本次下达的工作清单(详见附件2),开展绩效目标填报工作,并于4月30日前由市(州)汇总后上报财政厅、水利厅(详见附件3)。
二、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6〕44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17〕50号)规定,该项资金属涉农资金整合范围。对贫困县的任务清单仅作参考,不作为考核依据。
三、请严格按照《四川省水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16〕227号)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19年省级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分配表
2.2019年省级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任务清单
3.2019年省级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开江县财政局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