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9-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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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江县农业农村局(委):

       为支持做好农田建设相关工作,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19】74号)文件,现下达你局2019年中央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如数(详见附件1)。请列入2019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科目列“213农林水支出”科目。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相关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此次对下达到属于全国连片特困地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项目县的中央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实行切块下达。对属于“三区三州”的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该项资金予以单列。

       二、请各地按照《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5〕163号)及《四川省省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川财绩〔2017〕5号)要求,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做好区域绩效目标监控,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分解下达的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详见附表2)

        三、请严格按照中央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以及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19年农田建设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19〕298号)要求,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要严格执行公告公示制度,加强对项目实施、资金拨付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做到规范透明,阳光操作。各市(州)农业农村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对标绩效目标,对所辖县(市、区)项目推进情况进行绩效考评,绩效考评报告于2019年12月30日前报农业农村厅。

附件:1.2019年中央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分配表

         2.2019年中央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开江县财政局

2019年7月17日

 

开财农【2019】63号附件.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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