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集团公司财务管理水平,现面向社会市场化选聘财务总监一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始终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无违纪违法、失信等不良记录。
3.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
4.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自信。
5.具有较强的治企能力,善于把握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
(二)任职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2.熟悉各类财务办公软件。
3.具有高级财务会计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相关专业技能,且具有五年以上企业财务管理经验(部门经理以上职位)或具有三年以上投、融、建、管、会计师事务所等企业财务管理从业经历(部门经理以上职位)。
5.出色的财务分析、管理能力,能够解决集团公司运营中遇到的各种财务问题。
6.出色的资金管理能力,能够顺畅的完成集团公司资金源的引入、调配、管理工作。
7.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使财务工作快速高效的实施。
8.较强的计划、预算管理能力,能够协调完成集团公司预算管理。
9.必要的投、融、建、管、税务等行业的知识,相关的法律知识。
二、选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1日至10月18日
2.报名地点:开江县城普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3.公司地址:开江县新宁镇滨水北路1段涂家院子小区
4.报名要求:本次公开选聘采用现场报名或网络邮箱报名的方式,指定投递邮箱:695248377 @qq.com;网络邮箱报名人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毕业证需在学信网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网址:http:www.chsi.con.cn,下同)及其他所需的证件扫描件,个人一寸免冠照片电子版,网上报名成功后需提供相关证件原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资质证书)到公司确认核实;现场报名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个人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二)资格审查
按照选聘条件、资格和职位要求等,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任职证明等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提交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人员存在提供虚假材料及其他违法违纪情况的,即取消资格。符合条件者,将通知提供原件进行审核。
(三)选聘方式、内容、时间及地点
1.采用考核选聘,凭身份证参加,同时携带个人简历、求职书、资质证书、工作能力展示材料等。
2.选聘时间:2019年10月21日下午2:30—5:30。
3.选聘地点:开江县城普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4.选聘流程:①竞聘人员自我介绍和工作能力展示;②竞聘人员现场答辩竞聘岗位的工作目标和履职打算;③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对竞聘人员主要从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组织协调、工作经历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5.考核细则:总分100分,竞聘人员自我介绍和工作能力展示(50分),竞聘人员现场答辩竞聘岗位的工作目标和履职打算(30分),对竞聘人员主要从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组织协调、工作经历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考核(20分)。
(四)确定考察对象和组织体检
根据履历业绩评价、面试成绩等结果进行综合评价,确定考察对象初步人选,并组织体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行负责,体检时间及地点以开江县城普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通知为准。因体检或其他原因不合格者,启用选聘程序重新选聘。
(五)组织考察
由县财政局牵头,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人选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了解,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任人选。
(七)任前公示
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注意事项
本次选聘工作所有信息通过开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江发布等媒体以及在开江县城普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底楼大门口张贴公告等方式进行公布。请参加选聘的人员注意查看相关信息,如未及时查看信息而错过各环节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本人承担。
三、岗位管理与薪酬待遇 1.公示期满,公示结果不影响聘任的,履行聘任手续。
2.新聘任的财务总监,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间发基本生活费 7000 元(含五险一金)。
3.在试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①经公司考核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
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
③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
④在选聘的任一环节,发现不符合选聘相关条件、规定者,提供虚假信息者,违反考试纪律及本公告相关规定者。
4.试用期满后,经开江县城普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考核合格的,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签定劳动合同,基本工资为80000元/年、绩效工资为20000元/年-40000元/年,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含五险一金。
四、组织领导
本次选聘工作由开江县城普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开江县财政局、开江县人社局、开江县纪委派驻财政局纪检组派人全程参与并监督,选聘工作坚持“阳光操作”,反对一切不正之风,保证选聘工作顺利进行。
咨询电话:0818-8221689(开江县城普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监督举报电话:13982897178(县纪委派驻财政局纪检组)
五、本公告由开江县城普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开江县城普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