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文江于2003年4月21日位于开江县新宁镇西大街226号种子公司家属院6-1的房产一套转移给肖明琼,2003年4月21日买卖双方到开江县房管所办理了房产转移登记,房产证证号为:开江县房权证新宁权字第0743号,建筑面积为100.69。本宗地至今没有进行土地变更登记,现肖明琼向开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房屋、土地不动产转移登记,原产权人吴昭书夫妇无法联系配合办理过户登记。根据不动产操作规范等相关规定,现将该房屋转移登记事宜公示15个工作日(2019年11月26日至2019年12月16号),公示期满无人向开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开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为肖明琼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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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江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