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开江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关于对城普新区一期棚改范围内蒋昌波等两户房屋权属征收进行注销的函》(开江征收函〔2019〕14号),不动产权利人蒋昌波、蒋昌林两户宅基地已拆迁,房屋已灭失,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对两处宅基地使用权公告注销。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 利类型 | 不动产座落 | 备注 |
1 | 川(2017)开江县不动产权第0000063号 | 蒋昌波 | 宅基地 | 开江县普安镇九石坎社区2组 | |
2 | 川(2017)开江县不动产权第0000064号 | 蒋昌林 | 宅基地 | 开江县普安镇九石坎社区2组 |
开江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