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永龙夫妇于2009年9月19日位于开江县新宁镇公安局家属院2单元3楼2-4号的房产一套转移给李泽锋、王娟,2009年9月28日买卖双方到开江县房管所办理了房产转移登记,房产证证号:开房权证开江县字第200901544号,建筑面积为88.08平方米。本宗地至今没有进行土地变更登记,现李泽锋、王娟向开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房屋、土地不动产转移登记,原产权人黎永龙夫妇无法联系配合办理过户登记。根据不动产操作规范等相关规定,现将该房屋转移登记事宜公示15个工作日(2019年12月17日至2020年1月7日),公示期满无人提出异议,开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为李泽锋、王娟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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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江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12 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