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开江县财政局委员会 关于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9-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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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 2018年10月12日至10月13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局开展了常规巡察,并于2019年1月3日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我局高度重视,召开了党组会专题进行研究整改,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各分管领导和相关股室责任,现已限时全部完成整改。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此次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扛起主体责任,抓好整改工作的落实部署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目标。巡视反馈问题后,局党委及时召开了党委扩大会,对反馈的问题作了详细梳理、分解,成立了以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局所有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中层领导干部为组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整改目标:强化学习,提高政治理论和业务水平,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以制度从严管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加强干部职工教育管理,努力建设一支素质高、作风实的财政干部队伍;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党风、政风、行风方面的监督管理力度,坚持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着力改善党群干群关系,形成了团结奋进、实干争先的良好局面。

(二)制定整改方案,细化责任分工。制定了党委《关于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建立了问题整改台账,采取了 41条整改措施,修改完善了10余项工作程序和管理制度,切实把整改存在的问题具体化、清单化,把任务、责任、时限落实到人、到事。

(三)强化责任担当,确保整改成效。成立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督导小组,对整改问题进行不定期的督查。对整改工作敷衍塞责、走过场、搞形式或不积极配合的领导、股室、个人将严肃追责问责,并取消当年评先选优、职级晋升资格和年终绩效扣分项目。

二、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工作

(一)关于责任落实方面

1.主体责任落实不力。一是我局在整合调度财政资金以对脱贫攻坚提供资金保障方面,调研不足,主动发声少,理财的专业精神不到位、重点不突出。二是主要领导对脱贫攻坚工作的要求、意义等认识不充分、不全面,下乡调研指导工作次数不足。三是分管领导对帮扶村的情况掌握不全面、对脱贫攻坚工作的统筹谋划不深入,缺乏具体的工作措施。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一是党委会专题进行研究,对扶贫资金的分配提出要求,我局作为资金保障和管理的重要部门,分管领导及业务股室对扶贫资金的分配要主动到现场调研,协调设定扶贫项目绩效目标,按程序进入脱贫攻坚项目库管理,要向县委县政府提出有建设性的建议。二是制定《开江县财政局2019年度机关帮扶方案》,指定班子成员“包村”,制定了帮扶计划,明确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帮扶调研职责,层层压实责任,强化监督问责,对责任村的脱贫攻坚项目、资金、产业发展及帮扶情况进行全方位指导和监督。三是将脱贫攻坚专题会纳入党组中心组会议必要议程,每月按时统筹谋划脱贫攻坚工作,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四是整理了主要领导到村调查研究的会议纪录,进行归档收集。五是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在春节前后再次帮扶村的产业发展进行调研,2019年1-2月,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到帮扶村的调研次数已达10次。

2.监管责任不到位。一是组织使用产业扶持资金监管缺位。对于产业扶持资金只拨付不监管导致部分资金闲置、资金使用不规范、村集体公司账务混乱、产业项目效益低等问题。二是扶贫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新街、甘棠、新宁、任市、靖安5个乡镇的15个贫困村集体企业(公司),2017年1月至2018年8月期间,不规范使用扶贫专项资金937万元。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一是我局2018年7月组织了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检查。主要针对账务处理、产业扶持基金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束后对问题整改进行了专项督导。二是会同农业局出台了《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办法》,规范村级财务行为。三是督促乡镇财政所进行账务代理,未建账、未处理账务的集体经济组织,必须由财政所进行代理记账。四是我局目前正在研究办法,拟由会计协会统一代理村集体经济组织账务,加强财务管理。

(二)关于政策落实方面

3.项目落实推进滞后。2017年至2018年,由于部分项目没有启动、有的工程进度缓慢、有的迟迟没有竣工验收等原因造成资金拨付滞后金额多达9700多万元。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一是对项目推进滞后的单位印发了问题整改函,通知加快项目实施。二是加快项目资金的支付,严格按财政厅的要求,2017年和2018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进度达已95%,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支付进度达80%。截至目前尚未支付的其他项目资金有沙坝场乡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30.25万元。梅家乡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项目1.4万元,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项目0.2万元,新街乡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项目资金120.3万元,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29.7万元。广福镇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项目8.2万元。宝石镇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项目8万元,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项目113.8万元,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50.55万元。林业局2018年退耕还林还草项目480万元,2018年天然林资源保护项目50万元。水务局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247.42万元。

4.扶贫资金拨付落实不力。一是资金未按规定时间下达。二是执行资金拨付制度不严。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一是因为2017年下达的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属于统筹整合范围,当年按省厅要求,8月底前报送整合方案,方案未形成前,无法确定资金用途,因此下达资金时间较晚,自2018年起,整合方案上报时间调整到3月,因此,我县能及时进行资金公示。二是拨款制度不严的问题,从2018年起,我局对扶贫小额信贷的银行作出了要求,必须提供贷款用途;2016年现代农业一标段质保金8万元已由农业局收回,按规定在1年后进行支付。三是加快了教育、卫生救助基金的使用,截止2018年12月31日,教育救助基金已使用414万元;卫生救助基金使用116万元。

5.部分项目资金使用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2016年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资金到位1595万元,根据要求,县级需配套500万元,当年实施项目按2079万元进行了规划,并按此签订了合同。由于县级财力严重不足,无法落实配套部分资金,项目实际按1595万元进行了实施。工程主管部门申报拨付一标段工作款时,按工程竣工时间已超过一年,认为可以支付。目前县农业局已收回该项目质保金8万元,将于审计结束一年后支付。

(三)关于干部作风方面

6.帮扶工作落实不力。协助帮扶村的集体产业滞后;乡风文明建设滞后。没有先进事迹,举措不实,流于形式,仅停留在走访、慰问和政策宣讲的层面上。

整改情况:一是安排项目资金支持帮扶村基础设施建设,2018年每个帮扶村安排了一事一议专项资金20万元。二是对帮扶的贫困村普安镇水口庙村重点支持,2018年安排统筹整合资金210万元发展大闸蟹、小龙虾水产养殖,目前项目已基本结束,同时将水口庙村纳入股权量化试点改革示范村,支持资金100万元,用于集体经济产业发展。三是对水口庙村有意愿有能力的贫困户协调生猪养殖项目,每户补助1万元。四是实施了“飞地”模式养殖大闸蟹、小龙虾项目,我局帮扶村均有资金支持,每个集体经济组织按投入额的13%享受固定分红。四是进一步加大入户走访力度,深入帮扶户家中,当面核对家庭信息,算好收入台账,完成对《帮扶手册》的规范填写及签字确认工作。针对帮扶户目前状况,调整帮扶措施,最大限度地激发帮扶户内生动力,助力早日脱贫。五是利用在外务工贫困户春节返乡时机,进一步加大联系,开展好入户慰问及感恩教育等活动,提高其对脱贫帮扶工作的认可度,并帮助其正确树立自主脱贫、早日脱贫的意识。

7.工作作风不严谨。一是项目资料要素不齐全。广福镇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料内容不完善、不严谨。如: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报告无公章;合同协议书中合同工期、质量评定表中的开工日期、竣工日期、评定日期、质量等级等未填写。二是涂改工程数据。开农综办〔2017〕18号文件内容存在涂改现象。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一是广福镇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报告已经完善公章;合同协议书中合同工期、质量评定表中的开工日期、竣工日期、评定日期、质量等级等已经整改填写。这是工作疏漏造成,在以后的工作中一定认真细致,确保不出差错。二是开农综办〔2017〕18号文件内容经复核新建灌排渠26371米,系工作粗心大意造成,现已经整改更正。在以后的工作中,必须加强业务,仔细核对相关数据,确保不出差错。三是查阅了201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档案资料,已找到1#楼竣工验收报告原件以及3#楼竣工验收结论报告,今年工作中,相关股室将进一步提高档案资料管理水平。

8.驻村干部工作不深入。一是工作不务实。水口庙村驻村干部没有到达上级规定的每月不低于22天的驻村时间。二是主观能动性发挥不充分。驻村干部对水口庙村贫困户不太熟悉,没有发挥好驻村干部的作用。三是政策宣讲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2019年我们将加大对驻村干部的考核力度。一是定期检查驻村干部工作日志,不定期督查驻村到岗情况。对无故不到岗,工作日志填写敷衍了事的将严肃处理。二是2019年财政局机关帮扶方案明确了驻村干部职责,对驻村时间及工作纪律作出明确要求。

9.工程验收不严谨。一是工程验收制度不健全。局机关没有建立专项验收制度规定,没有对组织机构、验收范围、验收程序、验收资质、纪律责任等作出制度规定。二是部分项目工程数据不准确。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一是制定了《开江县财政局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并在以后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二是开农综办〔2017〕17号文件内容经复核新建灌排渠26371米,田型调整计划完成800亩,系工作粗心大意造成,现已经整改更正。在以后的工作中,必须加强学习,项目数据资料要仔细核对,确保不出差错。三是开发行审〔2016〕41号文可行性报告批复文件中建设工期为6个月。2017年7月17日,在对开江县广福镇201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申请验收的报告中的时间是7月。工程施工建设6个月,再加上项目前期工作有1个月,项目建设共用了7个月时间。四是开江县2011年公共租赁住房工程申请验收时间为2013年11月20日,由于施工单位资料丢失及房屋整改等原因,于2017年5月18日才正式验收,故实际验收时间和竣工验收结论中的时间都是2017年5月18日。今后将进一步加强经办人员业务培训、增强责任心。

10.主动担当精神不够。我局作为全县所有脱贫攻坚资金的总管部门,在向开江县脱贫攻坚办的总结和汇报中只写成绩和打算,没有认真梳理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2019年1月,我们对2018年财政扶贫专项工作进行了总结,在组织领导、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问题、意见建议等方面进行了梳理和总结。财政扶贫专项总结和资料报送省财政厅,在省财政厅的评分中取得了满分的成绩。

(四)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1.公务接待 “三单”不齐,超人数陪餐。一是公务接待附件不齐。二是超人员陪餐现象。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一是由分管领导对财务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提出严格要求,在今后工作中,严肃财政纪律,严格按照《开江县行政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二是已从超标准陪餐人员手中收回超标金额300元。

12.广告费、搬运费支出附件不齐、缺佐证资料。一是附件不齐全,无佐证资料证明已开支的广告费。二是票额一千元以下的小额搬运费(税务局代开发票),没有注明用途和具体事项,只有一张发票。三是投资管理中心2018年2月9日支付2017年评审档案资料整理及搬运费2709元,无附件,没有注明整理数量等明细。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一是收集了广告费、四川报道网发布宣传稿件、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宣传稿件;二是局机关已修改财务报销制度,要求相关经办人注明用途和具体事项。三是评审中心查阅了相关会计凭证资料,在查阅过程中发现当时签定了劳务协议一式两份,劳务协议中写明了整理数量、单价及搬运费明细,做账时未将该劳务协议作为附件装入会计凭证,现予以纠正,一并装入会计凭证。

13.差旅费报销管理不规范,无审批、超标准报销。一是差旅报销管理不规范。下乡次数较多,下乡出差审批单没有严格执行先请示报告制度,有个别最后到报账时才补填出差审批的现象。二是住宿发票报账附件不齐。到外地出差住宿费没有附消费明细清单,只有住宿发票。三是交通费违反实报实销制度。四是驻村补贴标准不统一。驻村干部的发放补助标准每天80—100元不等,无固定标准。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一是由分管领导对财务经办人员提出明确要求,严格执行《开江县财政局干部职工下乡管理制度》,未向相关领导请示同意、超过审批时限返回本单位的,不报销该次下乡补助;杨小平出差报销事项,已由分管领导对经办人员及财务人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刘小兰报销差旅费超标准90元已做收回处理;杨小平等3人报销差旅费住宿超标准720元已收回;二是严格执行《开江县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要求职工外地出差必须附住宿发票和消费明细清单。三是交通费自2018年开始,已采取据实报销制度,没有火车票和汽车票一律不予报销交通费。四是对驻村干部的补贴重新进行了核实,2016年12月以前按原县委确定标准80元/天进行报销,2016年12月后,根据开江委办〔2016〕234号文件,县内下乡伙食补助和公杂费的标准为100元/天。

14.局机关办公维修费资料不齐。2017年至2018年8月开支60.88万元(2017年24.58万元,2018年1-8月36.3万元),其中:2017年廉政文化走廊建设打造费13.79万元,2018年办公楼及天面维修27.18万元;2017年5月5号凭证付贺启胜维修费4500元,维修明细清单无经办人签字;2017年6月2号凭证付李元钧维修管道费13700元,无验收清单。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一是制定了《开江县财政局办公用品及设备购置和机关运维管理制度》,制度中规定,维修结束后,维修人员立即开具维修清单,由经办人验收签字。二是2017年廉政文化走廊、办公楼及天面维修、贺启胜维修等项目补齐了相关签字和验收清单。

三、立足长远长效,巩固提高整改成果。

通过此次巡察、整改,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素质和政治觉悟进一步提高,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局党委班子将继续承担好、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始终把整改任务融入日常工作之中,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善始善终把整改工作抓好做实。

(一)对照要求,整改到位。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已初见成效的整改工作,要建章立制,长期坚持,紧盯不放。

(二)协调配合,合力攻坚。严格执行整改方案,按照责任分工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加强整改工作的横向沟通和纵向协调,形成合力,发挥作用。涉及全局的问题,调动全体职工积极配合,及时做好相关工作。强化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严格落实整改工作台账,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整改工作任务按期完成。

(三)建章立制,固化成果。坚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一步强化权力制约和制度的规范,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固化整改工作成果,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发生,进一步推动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四)结合实际,推动工作。坚持把这次巡察整改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充分运用好巡察成果,强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力抓好党的建设、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深入转变作风、振奋精神、凝心聚力,真正把巡察工作结果落实到推动财政工作健康发展上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18-8222319;电子邮箱: 532650279@qq.com。

中共开江县财政局委员会

2019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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