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开江生态环境局关于2019年12月3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公示
来源: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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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工艺石材加工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9日(7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7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兼传真):0818-8181515   0818-8222502

地        址:开江县新宁镇橄榄路369号

达州市开江生态环境局关于2019年12月30日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名单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基本情况

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现场勘查结果

1

工艺石材加工项目

建设内容:建彩钢棚700平方米,四周有高砖围墙,分切割区、切边区,设置半自动单臂大切机、龙门切机、全自动红外线切割机、起重机等设备。

建设单位:开江县磊达工艺石材销售部厂。

建设地点:开江县骑龙乡新店子村3组。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80万元,环保(固废)投资5万元。

工程建设情况:2014年建成。

环评编制单位:北京中科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按照有关环境保护规定,项目进行了环保审批手续,履行了建设项目环保手续。

该项目固废环保设施及措施建成和落实,情况如下:

加强营运期固体废物管理,边角料、沉淀池砂浆淤泥,应开展综合利用,严禁乱堆乱弃,造成新的环境问题。生活垃圾收集后及时清运或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得随意倾倒。

固体废物处置调查情况

该项目固废环保设施及措施基本建成和落实,情况如下:

边角石料送至边角石料堆场暂存,外售;沉池池沉砂在干化池内干化后外售。生活垃圾采用垃圾箱收集,定期清运交当地环卫部门。

验收单位:达州市开江生态环境局

工艺石材加工项目(固体废物).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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