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文友于2005年5月26日位于开江县政府家属院9号楼1-2的房产一套转移给马明清,2005年5月26日买卖双方到开江县房管所办理了房产转移登记,房产证证号为:开城权字第3501号,建筑面积为76.11平方米。本宗地至今没有进行土地转移登记,现马明清向开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房屋、土地不动产转移登记,原产权人旷文友夫妇无法联系配合办理过户登记。根据不动产操作规范等相关规定,现将该房屋转移登记事宜公示15个工作日(2020年1月14日至2020年2月5号),公示期满无人向开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开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为马明清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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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江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1 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