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岭镇以探索推行“有事请找我”工作机制为载体,有效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实现基层法学会“实体化”、“实战化”上持续提升,达到服务于群众,解决群众“最后一公里”的目的。具体做法如下:
一是加强“有事请找我”队伍建设。在“法律服务人才库”建设上,注重发展、吸收和巩固有丰富基层经验的乡镇、村干部、和教师、乡贤等组成的“法律服务人才队伍”,使之成为“有事请找我”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主体力量。在“法律服务专家库”建设上,注重各种社会力量的汇聚,把长期活跃在基层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志愿者、参与社会实践的法学、思想政治教育、应用心理学等专业的大学生、基层群众组织的调解能手等人员吸收进来,作为“有事请找我”队伍的一个组成部分,积极参与到社会治理工作中来,开辟更广阔的“实战化”天地。
二是构建参与社会治理工作的新模式。构建“133”工作模式,即1个人才库:法学会员+行业专家+志愿者;3级平台:镇级“服务中心”、村(社区)级“服务工作站”、组级“服务工作点”;3诊工作法:“坐诊”“出诊”“会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