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社保业务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县人社局
发布日期:2020-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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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参保单位,各参保群众:

为认真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7号)精神,有针对性地做好我县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各项社保工作,在保障维护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社保权益的同时,尽量减少经办大厅现场人员流量,有效防止人员聚集性疫情发生,降低交叉感染风险,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允许延后办理

(一)延后办理退休手续。2020年1月起至疫情防控期间已到达退休年龄的人员,可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提交个人档案、退休申请,退休待遇按规定从到龄次月开始计发,因延迟申报而未享受的退休待遇在审批退休当月一次性补发。

(二)延后缴纳参保费用。用人单位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缴费等业务,以及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允许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内补办、补缴,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

 二、优化“不见面”服务

疫情防控期间,各参保单位和参保群众无特殊需要,请尽量避免到社保窗口现场办理业务。我局将加强人员配置,优化“不见面”服务,保障各项经办业务的顺利开展。

(一)电话咨询政策。社保政策、经办业务需要咨询的,可通过电话咨询,联系电话附后。

(二)电话申报工伤。疫情防控期间发生的工伤事故,用人单位请直接电话申报。

(三)网上申报计划。参保企业办理人员增减、基数申报等对公业务,请在“开江社保征收微信群”进行申报及缴费计划查询;机关事业单位对公业务请在“开江县机保业务QQ群”(群号319599667)进行办理和申报及缴费计划查询。群空间可自行下载打印《社会保险费申报表》《职工增减变动申请表》等申报文档,并以电子文档方式在微信、QQ群进行申报办理。

(四)邮件办理转移。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转入的,可将对方社保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上面写明电话号码、邮寄地址)邮寄我局,我局审核同意后直接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邮寄到对方社保机构,转移业务在网上办理。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转出的人员,可将身份证复印件(写明办理事项、电话号码和邮寄地址)邮寄至我局,我局直接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邮寄到指定地址,转出人员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对方社保机构申请,对方社保机构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后邮寄至我局,我局网上办理。办理相关情况我局将及时通知到申请人。

(五)手机刷脸认证。所有退休人员(含企保、机保),暂不进行待遇资格认证,在疫情解除后至2020年12底前可到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认证,退休待遇将正常发放。企业职工在疫情发生前已暂停待遇的,在认证完成后一次性全额补发所有暂停待遇。

今年我局开通了“看看社保”的手机刷脸认证业务,所有退休人员无论居住本地还是异地,均可用手机下载“看看社保”,下载方法是:扫描下面二维码→关注微信公众号→下载“看看社保”APP(也可直接在百度中搜索下载“看看社保”APP)→点击“社保认证” →扫描本人身份证,按提示完成张嘴等动作→认证完成。

特别提醒:由于我省上年度(指2019年)省平工资尚未公布, 2020年度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各档次缴费标准尚未出台,缴费及新参保业务已暂停办理,待省平工资标准公布后(一般从2020年7月开始至12月底)方才启动办理。

附件:1.开江社保经办业务联系方式

2.“看看社保”微信二维码

开江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0年2月1日

附件1

开江社保经办业务联系方式             

社保经办业务

联系电话

办公室

0818-8223625

企业职工(个体)养老保险相关问题

0818-8267893

企业养老关系转移问题

0818-8267893

企业养老待遇领取相关问题

0818-8267593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相关问题

0818-8267793

工伤保险申报事宜

0818-8232416

17867027963

社保费到账查询

0818-8239309

单位地址

四川省开江县新宁镇橄榄路369号

邮编

636250

附件2  

“看看社保”微信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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