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单位):
2月3日,省脱贫攻坚办印发《关于在疫情防控阻击战期间运用信息化手段做好扶贫对象信息数据核实核准工作的通知》,对疫情防控和扶贫对象信息数据核实核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现转发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各级扶贫干部、帮扶责任人在手机上下载并注册建档立卡APP。注册时使用的手机号码必须与国扶系统录入的手机号码一致,否则无法注册。
二、帮扶责任人对结对帮扶的贫困户信息逐条逐项进行核实,若需更改或更新的信息应填写正确数据或说明原因;若整户信息全正确无需修改,则标注整户“无修改”(此功能预计15号左右上线)。
三、村级对帮扶责任人提交需要修改的内容进行核查,核查环节务必细致认真。
四、乡级对村级核查提交需修改的信息,研判后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逐条逐项进行修改,并在系统中审核各项指标数据的逻辑性和合理性。
五、在疫情防控阻击战期间,要通过建档立卡APP、电话、微信、QQ等信息化工具开展数据核实核准工作。
开江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