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9日,县国资办党委副书记、副主任刘云均同志带领国资办班子成员一行,对县城普公司的机关和在建工程进行了安全生产大检查。
在现场检察机关过程中,刘云均同志充分肯定了县城普公司的安全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建立了各项安全生产制度。二是利用大小会议学习传达上级相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三是制作了安全专栏,对安全工作进行宣传。
随后,对城普公司的在建工程、新宁河棚户区改造工程及化工厂棚户区改造工程进行了检查。在检查新宁河棚户区施工现场时,发现施工场地内积水、裸土未覆盖等个别问题。
针对此次检查出现的问题,刘云均同志立即与企业负责人进行了交谈和交流,要求企业负责人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方案,落实整改责任人,及时整改,全力以赴构建和谐安全的良好施工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