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辖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根据《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达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达市府发〔2020〕4号)和《开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开江府发〔2020〕3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科学设计、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依法实施,确保全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反映我镇人口发展状况。
(二)普查目的。全面查清我镇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为科学制定我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人口统计信息支持。
二、普查时间、对象和内容
(一)普查时间: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
(二)普查对象: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三)普查内容: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三、普查组织实施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涉及范围广、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村(社区)要按照“全镇统一领导、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普查的各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讲治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统计站,具体负责普查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协调工作。各村(社区)要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做好辖区普查工作。要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引导、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二)保障人员力量。各村(社区)要确定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统一参加业务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确保普查人员能够胜任普查工作,高质量完成本次人口普查工作。
(三)落实普查经费。严格按照县人普办要求,厉行节约、专款专用。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各村(社区)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做好普查各项工作。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用于其它事项。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二)确保数据质量。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对普查中发现应当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的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由镇纪委按规定提出处分处理建议并及时移送任免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
(三)提升信息化水平。采取电子化方式开展普查登记,探索使用智能手机采集数据。全流程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
(四)加强宣传工作。各村(社区)、镇辖各单位要多样化、广泛宣传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五)强化责任考核。严格考评制度,根据各阶段工作质量、资料报送、普查进展情况以及现场督查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对工作落实好、普查质量高的村(社区)予以通报表扬,对因工作落实不力影响全镇普查工作进度和质量的村(社区),将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讲治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开江县讲治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8日
附件
讲治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张 豪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李仁述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曹 浪 党委副书记
马 硕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黄海清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副镇长
陈江林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副镇长
邓茳殳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副镇长
陈朝斌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
何 攀 副镇长
刘 洋 副镇长
成 员:李 榕 财政所所长
郑长胜 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
蒋璨璘 统计站工作人员
陈 斌 慈竹庙村扶贫专员
孙光峰 讲治派出所所长
谭奇祥 讲治卫生院院长
魏方辉 宝石卫生院院长
孙成林 讲治小学校长
黄宗文 讲治中学校长
蒋兴卫 朝阳寺小学校长
邓 旭 宝石初级中学校长
梁承锐 宝石二小校长
各办公室、中心主任
各村(社区)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统计站,刘洋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为郑长胜、蒋璨璘、陈斌,具体负责普查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