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灵岩镇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通知
来源:灵岩镇
发布日期:2020-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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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镇辖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灵岩镇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现将《灵岩镇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灵岩镇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

灵岩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6日    

灵岩镇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

灵岩镇地处山区,地质构造较为复杂,高坡村社较多;辖区内年降雨量大,且多大雨、暴雨。属地质灾害多发区、高发区、中易发区,地质灾害时有发生,具有地质灾害类型多、分布广、危害大等特点,给我镇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巨大的影响。为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避免重大群死群伤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市县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地质灾害点的分布规律,形成特点,主要诱发因素及其危害,特制定本防灾预案。

一、2020年汛前地质隐患点的排查情况

根据县对我镇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拉网式排查,全镇地质灾害隐患点32处,其中土地坪村5处,33户121人受到威胁;桂花院村5处,84户270人受到威胁;灵岩寺村2处,10户38人受到威胁;天宝寨村6处,56户152人受到威胁;分水岭村3处,22户80人受到威胁;凉水井村2处,30户122人受到威胁;白竹山村6处,37户126人受到威胁;李家嘴村2处,30户104人受到威胁;虾扒口村1处,13户32人受到威胁。

二、2020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县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我镇辖区的强降雨较多,暴雨频率加大,加之人为活动破坏自然环境和各类建设工程引发地质灾害突出,给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带来一定难度。

(一)2020年地质灾害易发区预测

我镇地质灾害易发区分布在辖区内的土地坪村、天宝寨村、白竹山村、灵岩寺村、桂花院村、分水岭村、李家嘴村、凉水井村、虾扒口村等9个村。辖区内地质灾害危险区主要分布在桂花院、天宝寨、分水岭、白竹山等村,灾害规模危险程度较大。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预测

我镇地质灾害的发生受降雨的影响十分明显,地质灾害大多发生在汛期,各类地质灾害尤其是滑坡、崩塌、泥石流等明显增多,加之因人类不良工程活动,也导致地质灾害发生,因此,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应以汛期(4-10月)作为重点防范期。

同时,地质灾害具有不确定性,不完全由降雨所诱发,有时在无雨期也可能发生,其中又以危岩、崩塌及人类不良工程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最为典型,因此,对地质灾害的防治在非汛期同样也不能丝毫懈怠。

三、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我镇地处山区,是地质灾害易发区、高发区、多发区,地质灾害点多且复杂,其稳定性差,由于受干旱、撂荒影响,部分水田、旱地等因无人管理,已干涸裂口,加之受雨水冲刷、侵泡等因素形成新的地质灾害险情点或发生地质灾害,而往年未治理的地质灾害点可能因暴雨或长时间降雨等因素,逐步变形。各灾害险情点所在的村、社,务必要根据镇政府的预案,提出切实可行的防治措施。

(一)由自然资源所牵头,会同有地质灾害村的驻村干部、村社干部,对全镇的灾害险情进行排查和巡查,提出有力可靠的措施,落实好责任人,划出警界线,确定报警信号和人员撤离路线,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严格汛期值班制度,做好预测、预报工作,彻底清除地质灾害安全隐患。

(二)搬迁住户。对不宜采取工程治理措施的地质灾害点,由村建办会同有关部门,对有地质灾害的搬迁户制定出搬迁计划,将地质灾害危及的住房户及时分期搬出危险区,并设立地质灾害危险警示牌。

(三)明确责任,加强监测。地质灾害点所在的村要确定各灾害点监测人员,对地质灾害点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巡查,特别是大风暴雨后检查,对有异常情况的灾害点及时上报镇政府。同时各监测人员一定要做好每次巡查的监测记录,镇政府将在每一季度对监测记录进行检查。

(四)加强管理,减少损失。在严格各类地质灾害点管理的同时,严禁各类地质灾害点及其影响范围内从事治理地质灾害以外的其他任何不良工程活动,尽量避免地质灾害的发生。

四、汛期地质灾害检查制度

由永兴自然资源所牵头,会同各村驻村干部及村社干部,对各村的地质灾害点的监测情况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巡回检查。基本确定:定期每月1次,集中检查时间在汛期(5—9月),不定期为每场大暴雨后。

五、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

认真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责任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各村要切实加强领导,建立一支专门的地质灾害抢险救灾专业队伍,加强监测人员的管理,明确各地质灾害点监测人的职责,力争把我镇的地质灾害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把因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一)各部门的职责

1、永兴自然资源所:主管灵岩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编制灵岩镇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和防治规划以及地质灾害发生后的应急调查和处理事务,组织巡回检查和开展监测预警,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镇政府和县自然资源局。

2、镇综合办:负责搜集全镇灾情信息,掌握救灾情况,发布灾情信息,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全镇救灾工作,为镇政府指挥抢险救灾提供意见和建议,及时将灾情上报县救灾办,会同村社做好灾民转移、灾民生活安排。需要的救灾资金及物质,送镇政府审批后实施。

3、财政所:负责及时筹集调度防灾救灾资金,预算安排一定的工程资源经费,确保防灾救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4、农业服务中心:负责统计查看全镇地质灾害发生后损失的粮食作物面积及粮食损失情况。

5、卫生院:组织医护、防疫人员及药品、药械进入灾区,帮助、指导灾区防病消毒、救治伤病员。

6、永兴派出所:负责灾区治安防范,加强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主要的目标和要害部位的安全,维护灾区交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各村民委员会职责

1、负责本行政区各灾害点的调查、监测、上报工作。

2、会同县、镇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地质灾害点的防治工作。

3、动员和组织灾区群众,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积极开展抗灾救灾工作。

4、维护灾区稳定,恢复灾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5、组织力量抢救伤病员,安抚遇难者家属和处理善后事故,救济灾民和安顿无家可归者。妥善安排上级拨付专项救灾经费,储备抢险救灾物资,组织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和治理,及时将所在区域内发生的地质灾害上报镇政府,切实做好本辖区内地质灾害监测工作,落实责任人,建立健全群测群防体系,确保一方平安。

(三)汛期检查组职责

1、加强落实地质灾害体的监测工作,对变形逐步加剧的灾害体实行汛期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作好临灾预报,杜绝人员伤亡和减少财产损失。

2、积极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防灾知识,并向当地群众讲解地质灾害观察识别办法,让群众认识到地质灾害类型,特别是灾害前兆。

3、认真传授地质灾害的监测方法,如何建立观测点,现场传授和指导险区群众在紧急情况下采用什么方式和路线撤离避险。

4、通过汛期,将重大地质灾害预案落到实处,完善群专结合和群测群防体系,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5、每周五和每月末向县主管部门报告检查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对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后迅速上报县主管部门。

(四)加强领导,成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

为提高我镇在汛期及非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面的应急处理能力,更好地落实防灾预案、险情巡查、汛期值班、灾情速报等地质灾害各项制度,尽最大努力将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现成立我镇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见附件,电话:8139100)。

六、地质灾害处理与灾害报告

(一)地质灾害处理

各村民委员会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报告后,应当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现场调查,在调查的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害的进一步发生或者灾情扩大。地质灾害发生后,当地村民委员会应当启动并组织相应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二)灾情报告

地质灾害发生后,当地村民委员会必须迅速调查核实灾情,及时向镇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发生规模较小的地质灾害,由镇政府调查核实处理,并将灾情及其发展趋势等信息上报县自然资源局。发生重、特大地质灾害时,由镇政府在2小时内向县级政府报告受灾信息,12小时内上报灾情及救灾情况,并抄送县级有关部门。

灾情报告内容:地质灾害的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伤亡人数、损失情况、危害程度、发展趋势以及已采取的对策措施等。报告灾情必须实事求是,不得隐瞒、谎报、假报,灾情数据未经核实,不得公开报道,灾情的发布以政府指定的专门统计数据为准。

附件:

灵岩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卢  军    镇长     

副 组 长:李安英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肖大成  党委副书记

              唐绪汝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梁风波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副镇长

              廖  杨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副镇长

              王前读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

              丁书建  副镇长

成    员:姜禄荣  张传富  陈立龙  王益浩  

刘  伟  罗晓章  童海波  林成森

各村支部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政综合办,梁风波兼任办公室主任,陈立龙、王益浩、童海波负责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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